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各行业、各单位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三)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四)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五)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六)负责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及业务培训工作。(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内设6个科室,包括:综合科、法律服务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法制科)、秘书科;下设9个司法所,包括:大嶝司法所、金海司法所、凤翔司法所、香山司法所、新店司法所、马巷司法所、民安司法所、新圩司法所、内厝司法所。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主要任务是:高效有序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之以恒营造高质量法治环境。以构建“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打造融合发展的翔安“法治一条街”。
(二)持之以恒筑牢高标准法治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流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构建“走访排查、教育矫治、就业帮扶”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强化两类人员走访排查。
(三)持之以恒打造高品质法治品牌。聚焦司法行政基本职能,将提升打造“一所一品牌”作为抓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抓手,深化多元融合宣传推广“一所一品牌”服务效能。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2026年收入预算为2,632.88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48.31万元,增长9.4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3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2.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2026年支出预算为2,632.88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48.31万元,增长9.4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882.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62.78万元,公用支出520.10万元;
2.项目支出75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2.88万元(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48.31万元,增长9.43%,主要是由于行政复议、矛盾纠纷调解等案件量增加,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需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1,548.07万元。主要用于公用支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75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法治政府建设暨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5.1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及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5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7.2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7.0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8.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是由于没有政府基金支出计划。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安排。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翔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20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理念,降低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26年无车辆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0.1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4.69万元,增长2.8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