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翔安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
日期:2025-01-26 16:46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翔安、法治翔安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工作机制,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

  (四)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负责落实海防管理的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区海防工作,负责区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员会、区委提出建议。

  (六)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领域的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区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工作,代管翔安区法学会。

  (十)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翔安区委政法委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全额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重点,以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区为目标,奋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重要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增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动“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日常走访跟踪,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三是全面深化法治翔安建设。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发挥“谁执法谁普法”动态职能管理平台作用。盯住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动审判权运行机制及监督制约机制改革,持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新措施。

  四是深入推进平安翔安建设。持续深化“五安”工程创建,健全完善平安建设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好资源整合、平台搭建、数据贯通等工作,推动多元解纷力量向基层汇聚,切实维护辖区安定稳定。

  五是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季度“零报告”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落实“三同步”措施,持续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智能化防控水平。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翔安区委政法委2025年收入预算为16,947.4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152.10万元,下降6.3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6,94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37.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809.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 事业收入0.00万元;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 其他收入0.00万元;

  8. 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翔安区委政法委2025年支出预算为16,947.4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152.10万元,下降6.3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50.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0.97万元,公用支出9,609.70万元;

  2.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896.77万元;

  3. 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翔安区委政法委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910.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37.8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05.68万元,增长4.00%,主要是由于专项经费预算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9,865.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用经费、人员经费、辅警工资等支出。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97.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4.47万元。主要用于更换国产化电脑、伙食费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318.97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办人员经费、禁毒专职社工经费、公安应急处突机动队经费、翔安区护路联防及铁路护路人员经费、区110联动办非在编公安文职人员经费等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713.77万元。主要用于综治视频系统、区法学会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举报奖励、海防工作、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运营、平安三率宣传等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4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增加补贴、住房补贴等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48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职业年金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809.5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657.77万元,下降30.32%,主要是由于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678.79万元。主要用于新曦大道、航山西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建设、2020年公共安全视频类项目、新机场片区海防线安全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类项目等支出。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130.77万元。主要用于翔安区立体防控工程技防项目、翔安区涉案财务管理业务综合用房项目、公共安全技防设施管养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97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督导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公共安全技防设施管养服务项目情况

  1. 项目概述

  (1)翔安区委政法委2023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管养服务。对项目过保1091路监控进行保养维护等,服务内容包含日常巡检、故障排查及维修、专线租赁、设备更换等,服务期三年。

  (2)翔安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运维服务。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运维服务规范》,为有效开展全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巡查巡检工作,确保管养服务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管养质效,拟采购翔安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运维服务。

  (3)翔安区委政法委2024年电警类设施管养服务。原美上路南段电警项目、翔安区新莲路车辆违停抓拍系统项目的建设、翔安区旧324国道上塘路口等三个路口电警设施更换维修项目三个项目于2024年底质保到期,需进行管养维护工作,拟采购管养服务对三个项目进行维护。

  (4)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工程技防项目管养服务。对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工程技防项目2000余路视频监控系统前端、链路配套设备及中心应用管理平台进行管养维护,服务期三年。

  2. 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46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122号)文件执行。

  3. 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翔安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4. 实施方案

  (1)翔安区委政法委2023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管养服务。

  对项目过保1091路监控进行保养维护等,服务内容包含日常巡检、故障排查及维修、专线租赁、设备更换等,服务期三年。

  (2)翔安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运维服务。服务内容为对全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开展巡查、视频图像应用平台的运维、公安视频传输网的安全检查巡查及对各视频监控项目的接入、运行、考核等事宜提供技术支撑。

  (3)翔安区委政法委2024年电警类设施管养服务。对项目过保电警及监控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等,服务内容包含日常巡检、故障排查及维修、专线租赁、设备更换等,服务期三年。

  (4)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工程技防项目管养服务。对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工程技防项目2000余路视频监控系统前端、链路配套设备及中心应用管理平台进行管养维护,服务期三年。

  5. 实施周期

  (1)翔安区委政法委2023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管养服务,

  服务期三年。

  (2)翔安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运维服务,服务期三年。

  (3)翔安区委政法委2024年电警类设施管养服务,服务期三年。

  (4)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工程技防项目管养服务,服务期三年。

  6. 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90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09.3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翔安区委政法委2023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管养服务项目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568.8万元。

  (2)翔安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运维服务项目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52.8万元。

  (3)翔安区委政法委2024年电警类设施管养服务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34.25万元。

  (4)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工程技防项目管养服务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253.5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新机场片区海防线安全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情况

  1.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保持对边境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打击海岸线上偷渡、走私、贩毒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翔安区海岸线安全。本项目在翔安新机场片区进行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有效衔接,消除海防盲点:1. 在新机场片区主要路口、海防线、岛礁、码头、旅游景区、大嶝街道与机场交界线等区域增设视频监控点位;2.在人员偏僻防线区域建设信息采集终端,对可疑人员进行针对性布控;3.配置多旋翼无人机,机动巡查海岸线目标,多维度配合提升翔安新机场片区海防线防控能力。

  2. 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区五届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执行。

  3. 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翔安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4. 实施方案

  本项目前端共计配置警示灯30套、网络高清红外球机20路、网络高清摄像机43路、车辆微卡口摄像机3路、人脸识别高清摄像机5路、超远距离转台系统1路、本期后端各增配1套视频接入和流媒体复制分发模块,增配1套24盘位的云存储节点,部署3处信息采集终端,租赁无人机巡航服务。

  5. 实施周期

  150天

  6. 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4.89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新机场片区海防线安全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34.89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翔安区委政法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09.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445.84万元,增长5764.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8.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翔安区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翔安区委政法委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87.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809.5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