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翔安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以下简称“六项重点任务”)等工作,着力推进计生家庭保险、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家庭健康促进、暖心家园、金秋助学等项目工作。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参与建设健康厦门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计生协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充分信赖、充满生机活力的群团组织。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厦门市翔安区计划生育协会 |
全额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与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生育支持和家庭健康重点,精确定位,精准服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厦门篇章贡献计生协力量。
一是坚强一个引领。始终坚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持之以恒抓好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按照市协会的部署要求,在“六项重点任务”特别是计生协成立40周年、新型婚育文化宣传、高校青春健康、儿童早期发展和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等方面见行见效。
二是深化一个平台。积极参加和学习借鉴市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运作,深化区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运营,用好五美家风馆、社区幸福院、翔安广场以及第五医院等优势资源,持续深化“传家美风、婚育美尚、古早美味、帮扶美事、康养美行”“‘五美’好家风、老厝健康行”做法。
三是策划一个落实。探索策划市协会创新项目在翔安的落地开花。学习转化“托希望育未来”宣传船帆创意,把协会宣传重点纳入下潭尾红树林公园、荻花洲海岸线等宣传规划;积极融入“人口与健康家庭”媒体联盟,加大区协会宣传活动的广度深度;制作更多短视频素材,尽快登上卡通宣传小使者波贝的宣传动车。
四是拓展三个阵地。充分运用曾坂社区“暖心家园”项目点获批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时机,构建“1+3”(1个暖心家园、3个暖心驿站)实现服务全区计生特殊家庭全覆盖,持续推开“1333”模式深入开展“暖心系列活动”。深化“固定+流动”模式拓展向日葵亲子小屋辐射面,继续用好现有11个亲子小屋,依托毗邻社区的湿地公园、运动场馆等,加大流动式亲子活动的场次与规模。根据前期策划,2025年,我们计划把流动式亲子小屋活动拓展到每周一场、全年预计45场,服务0至3岁家庭1500个以上。深化“线上+线下”模式,持续推动青春健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25年收入预算为1218.7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7.19万元,下降4.4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1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8.7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5年支出预算为1218.78万元(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7.19万元,下降4.4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8.97万元,公用支出27.81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72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6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8.78万元(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7.19万元,下降4.48%,主要是由于严格控制项目运行成本。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126.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按规定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及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等经费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07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家庭帮扶项目、计生家庭发展项目和计生协宣传活动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4年预算持平。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暂无数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车辆保留。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计划生育家庭保险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翔安区政府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切实服务好辖区群众,加强对老年人、计划生育家庭、贫困家庭、失独家庭等重点人群的保障,设立保险经费项目。项目经费由翔安区财政承担,百姓不花一分钱,便可获得一份实实在在的“平安保障”。
2.立项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2015.12.31)、《中国计生协关于推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及中计协中国人寿战略合作协议书》(国计生协【2010】65号)、《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通知》(国计生协【2017】30号)、《福建省计生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闽计生协【2016】16号)、《福建省计生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闽计生协【2017】1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翔安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5.实施周期
2025年3月31日-2026年3月30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962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592万元;
(2)计生特殊家庭重大疾病保险项目20万元;
(3)计生家庭重大疾病保险项目3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3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4.69万元,增长115.67%。本年度非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列支劳务费统计在此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翔安区计划生育协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