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在政府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会议中心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会议场所、音箱、照明、扩音、茶水等配套服务设施,保障各项会议会务的有关工作;
3.负责行政中心各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的全面管理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4.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服务工作,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和服务质量,承担部分接待任务;
5.负责机关行政中心的照明、空调等电器设备和供电、供水系统的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各种设施的安全使用;
6.负责机关环境的绿化、美化、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工作,营造一个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7.抓好机关后勤服务的一切事务性工作,不断提高后勤保障服务水平。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包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27人,在职人数25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做好集中办公场所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的全面管理、水电维修维护、办公环境绿化、美化的创造服务、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工作;会议中心的管理和使用;政府机关食堂的运营管理确保干部职工的伙食保障工作;接待宿舍的管理工作;房产出租租金收缴及签订新一轮的物业、食堂运营管理合同。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4570.6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34.55万元,增长10.5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57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26.0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4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4570.6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34.55万元,增长10.5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64.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6.37万元,公用支出2038.1万元;
2.项目支出1661.6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26.07万元,3,836.1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89.95万元,增加12.78%,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201030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547.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以及物业费支出。
2.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66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经费等支出。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过节费、奖励金支出。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44.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5.4万元,减少18.46%,主要是由于支付翔安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防空防灾调度指挥中心项目。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44.6万元。主要用于翔安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防空防灾调度指挥中心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这两年均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检查批次、人数安排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4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4.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