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预算
日期:2024-02-08 15:4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等方面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包括0个科室,人员编制数7人,在职人数7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任务是: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贯彻“调裁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将仲裁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加大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以及庭审后的调解力度,案件调撤率保持65%以上。

  (二)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健全镇街派出庭和调解点建设,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仲裁+X的多元力量,切实贯彻 “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节为主”的工作方针,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重心下移,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加强仲裁员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确保拟聘、续聘办案人员具备仲裁员资格,提高争议处理质效,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加大仲裁办案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促进案件仲裁终结。

  (四)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数字仲裁庭建设,认真开展办案系统信息化建设,使用“福建省智慧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理,确保在线办案率达到 100%。

  (五)推动“集约化送达”项目建设,破解“送达难”问题,实现专人办事、提质增效、缓解仲裁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建立健全文书送达制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327.5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8.71万元,增长31.6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5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支出预算为327.5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8.71万元,增长31.6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6.57万元,公用支出19.9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1.1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5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8.71万元,增长31.63%,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及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仲裁员办案补助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187.23万元。主要用于仲裁院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111.10万元。主要用于仲裁案件调查取证、设备购置、档案整理,以及兼职和专职仲裁员、书记员办案补助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的安排。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48万元。主要用于仲裁、取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未增加新的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