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预算说明
日期:2024-02-08 16:47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

  (三)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

  (四)搜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培育特色文化品牌。

  (五)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

  (六)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全区竞技体育工作。

  (七)协助主管部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体育工作等。

  做好文物保护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内设0个处室/科室,包括:人员编制数7人,在职人数6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主要任务是:

  (一)加快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文化场馆建设。推进区文化馆(黎安馆)二装并完成搬迁。加大力度推动四个新析置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建设;指导基层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管护工作;依托学校、社区等建设特色文化馆分馆,将公共文化服务向下延伸。二是完善数字文化馆资源建设。加强设备添置,完善数字文化馆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智慧文化馆、微信小程序、微网站、智能导览系统建设。通过数字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文化资讯获取渠道,形成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文化服务形式。

  (二)规范管理,推进非遗产保护与传承

  一是培育一批非遗骨干力量。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和培训力度,推荐参评一批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二是完善非遗数据库建设。推进非遗宣传推广工作。三是规范非遗传承研习建设和管理工作。立足翔安特色,建设非遗传习示范点。

  (三)培育特色,开展文化惠民工作

  一是开展全民文化艺术普及公益培训。立足总分馆及镇街综合文化中心,开展全民文化艺术普及,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文化项目建设,推动民安街道开展“中国民间文艺之乡”建设。二是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举办特色线上线下展览、讲座及展演等活动。三是加强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扶持优秀文艺社团,培养优秀文化骨干,建设文化志愿队伍。

  (四)创作精品,举办参加各类文化赛事

  一是开展文化惠民下乡演出。结合重大节日,开展文艺演出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活动;二是举办和参加各类赛事。组织参加省“少儿故事大王”“市南音比赛”文化赛事。三是承办具有影响力艺术活动。策划承办“第四届全国书法刻字研讨会”“福建省第十一届书法刻字展”;三是推选参加全国大型赛事。编排优秀作品选送参加全国及省市相关比赛,组织专题培训,参加第十四全国美展和第十三届全国书法展。

  (五)培育品牌,彰显翔安特色文化

  一是提升特色文化品牌。在保持传统项目的基础上,做大做强翔安农民画、南音、拍胸舞、宋江阵等特色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二是培训新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发现亮点,开展文化资源融合和提升,培育一批具有翔安特色的新文化品牌。三是加强特色项目文化交流。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方式,多形式扩大品牌知名度,通过文化品牌效应,形成以文化为媒介,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2024年收入预算为519.4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7.40万元,增长35.9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2024年支出预算为519.4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7.40万元,增长35.9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8.52万元,公用支出70.95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7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4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7.40万元,增长35.96%,主要是由于新增民俗文化人才工作补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70.0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场馆开放、设备采购、书画扶持、艺术扶贫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保护、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14.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专项、发展经费、转移支付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7.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4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2023年比无变化。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3.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