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日期:2022-08-09 16:24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第四部分 附件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一、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翔安区民政局(本级)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与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依照有关分工负责区级生活类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民政救济对象精神病人救治的相关工作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本区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和楼门牌设置工作。

  (6)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负责全区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和孤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

  (8)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9)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老区建设相关事务,会同财政部门审批老区扶建项目资金,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11)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翔安区民政社会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承担全区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全区设置标准地名工作、老区基点村帮扶、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申请救助、全区救灾、救济捐赠和慈善工作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2、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在职人数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行政机关

         5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社会事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21年,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抓点控面“五个到位”,统筹推进疫情联防联控。统筹布局“四化建设”,为民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聚力实施“三大工程”,民生保障作用有效彰显。扎实推进“三项治理”,基层治理工作更加精细。健全完善“两项机制”,职责担当意识愈加主动。突出抓好“一个根本”,行政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抓精准,扎牢民生保障兜底网。

  (二)抓谋划,创新社会治理助发展。

  (三)抓优化,改善养老服务补短板。

  (四)抓管理,推进专项事务强服务。

  (五)抓重点,落实联防联控抗疫情。

  (六)抓思想,落实主体责任勇担当。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2.4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684.07万元,本年支出2,696.47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21年收入2,684.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19.62万元,增长36.63%,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2.7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1.3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经营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21年支出2,696.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3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68.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6.90万元,公用支出31.15万元。

  2.项目支出2,128.4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62.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7.81万元,下降17.7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2080201)23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72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住房货币化补贴。

  (二)社会组织管理(2080206)3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6万元,增长22.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80207)4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9万元,增长572.23%。主要原因是项目内容增多,增加单杆式路名牌,地名评估论证经费,翔安区行政区划图费用和二普归档尾款经费。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080208)2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4万元,上年度没有该项目。主要原因是新增村居换届选举经费。

  (五)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99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23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移到镇街支付,2021年支出数减少。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变动。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5万元,增长193.68%。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和标准变动。

  (八)老年福利(2081002)24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28万元,增长73.93%。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上一年度的人员补助经费。

  (九)儿童福利(2081001)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9万元,上一年度没有该项目。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购买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十)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1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1万元,下降33.67%。主要原因是政策变更。

  (十一)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082501)1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人数变少。

  (十二)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18.96%。主要原因是人员标准变动。

  (十三)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人员标准变动。

  (十四)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8.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变动。

  (十五)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动。

  (十六)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上年度没有该项目。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退休人员。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33.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4.79万元,增长52.2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2120803)993.58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493.55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

  (二)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2)40.16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38.76万元,下降77.5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6.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00万元下降 0.00 %。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00万元下降0.00%。全年安排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部门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00万元下降0.00%,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00万元下降0.00%,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00万元下降0.00%,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00万元下降0.00%。主要是没有公务接待费,累计接待0批次、0人次。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结果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组织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经费、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经费等一级项目开展2021年度项目自评,评价结果分数属于“大于等于90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60分以下”的项目分别是8个、0个、0个、0个、0个。自评结果详见附件《部门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12%,主要是:宣传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一、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