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部门决算
日期:2020-08-26 09:11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机构运行信息....................................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区委教育工委合署办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有关教育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5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财政核拨

  9

  9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财政核拨

  5

  4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财政核拨

  4

  4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  研究中心

  财政核拨

  32

  23

  厦门市新店中学

  财政核拨

  223

  211

  厦门市内厝中学

  财政核拨

  217

  169

  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

  财政核拨

  103

  34

  厦门市彭厝学校

  财政核拨

  50

  57

  厦门市翔安区实验  学校

  财政核拨

  188

  149

  厦门市新圩学校

  财政核拨

  134

  116

  厦门市大嶝中学

  财政核拨

  41

  53

  厦门市莲河中学

  财政核拨

  35

  46

  厦门市刘五店中学

  财政核拨

  26

  38

  厦门市巷南中学

  财政核拨

  47

  48

  厦门市巷西中学

  财政核拨

  72

  64

  厦门市巷东中学

  财政核拨

  37

  56

  厦门市诗坂中学

  财政核拨

  34

  92

  厦门市翔安区特殊  教育学校

  财政核拨

  28

  14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  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71

  71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  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338

  226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  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335

  246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  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147

  117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  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140

  122

  厦门市翔安区大帽山小学

  财政核拨

  10

  15

  厦门市翔安区第一  实验小学

  财政核拨

  101

  100

  厦门市翔安区教师  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财政核拨

  76

  50

  厦门市翔安区和风  小学

  财政核拨

  62

  38

  厦门市翔安区第二  实验小学

  财政核拨

  129

  103

  厦门市翔安区海滨  小学

  财政核拨

  81

  60

  厦门市翔安区第五  实验小学

  财政核拨

  53

  35

  厦门市翔安区舫山  小学

  财政核拨

  86

  77

  厦门市翔安区金山  小学

  财政核拨

  86

  51

  厦门市翔安区逸夫  小学

  财政核拨

  65

  38

  厦门市翔安区翔东  小学

  财政核拨

  48

  34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  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30

  21

  厦门市翔安区实验  幼儿园

  财政核拨

  56

  33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  第一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24

  22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  第二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54

  32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  第三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30

  19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  第一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38

  27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  第二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30

  23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  第一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24

  19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  第二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22

  10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  第一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40

  29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  第二中心幼儿园

  财政核拨

  26

  11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财政核拨

  106

  106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吕塘幼儿园

  财政核拨

  33

  31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许厝幼儿园

  财政核拨

  31

  31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海滨幼儿园

  财政核拨

  44

  44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山亭幼儿园

  财政核拨

  40

  37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阳光城幼儿园

  财政核拨

  29

  29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曾林幼儿园

  财政核拨

  29

  27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海翼幼儿园

  财政核拨

  27

  25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中澳城幼儿园

  财政核拨

  17

  15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滨海幼儿园

  财政核拨

  15

  15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九溪幼儿园

  财政核拨

  12

  12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东方新城幼儿园

  财政核拨

  36

  3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9年,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党建引领教育教学发展

  1.强化学校党建。加强班子建设。新设立学校支部1个。完成任期届满14个支部换届选举,另有13个任期届满支部已着手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将9个社会组织党支部调整为10个支部,确保全覆盖。加强队伍培训。开展党务实务培训共6场次,培训党务干部500多人次。

  2.推进开展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大型宣讲6场,覆盖系统全体党员;组织优秀教师党员进共建社区宣讲榜样故事13场,受众人数2000多人。通过召开校级领导、全区教育系统政协委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265份、问卷调查750份、走访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社会组织等50多所(家)等方式,共征求意见87条,形成5个方面6条意见。

  3.加强典型培育。今年以来,共投入25万元推动创建品牌建设,共培育党建典型点4个,高标准提升党建品牌2个。其中新圩学校党支部的和马巷中心小学党总支部被市委教育工委评为厦门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建品牌。

  4.加强宣传阵地管理。一年来,累计在《厦门晚报》发布288条我区教育新闻,中国教育报、福建日报、厦门日报等省市媒体也纷纷参与报道。《香港商报》首次专题宣传我区教育。《学习强国》《特区快讯》《政务动态》首次发布我区教育信息。“翔安教育”公众号关注超过8000用户,发布信息的阅读量最高超过29000次,排名均在我市各区前列。

  (二)、不断增加教育投入,改善教学条件

  1.加快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2019年我区补短板教育项目共有34个,截至12月底,今年计划新开工的11个项目已全部;计划竣工的16个项目已全部竣工,新增学位6030个。

  2.改善办学条件。2019年安排2700多万元改造升级“班班通”多媒体设备。安排1143万元用于特校校舍改造、扩建。加大翔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安排5453.77万元用于职校校舍、操场改造提升。安排1967万元用于翔安教师进修学校二次装修和教学仪器设备添置。全年投入14184万元用于各校修缮提升建设、添置教学设备。

  3.率先在全市实现区属中小学幼儿园购买物业服务。安排2000多万元为学校统一购买物业管理服务,让教师从繁杂的非教学事务中解脱出来,进一步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

  4.落实教育民生工程。全年共计发放1323.14万元助学金,受助学生达92463人次。翔安区教育基金会已募集教育基金3亿元,用于支持学校建设、奖教奖学助学资金超过1亿元。

  (三)、夯实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1.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8.83%,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占90.74%。新增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0所区级示范幼儿园,在各级示范园就读幼儿达41.08%。完成28家无证幼儿园整改,取缔3家,审批25家并将其纳入政府分级补助管理;加强小区配套园治理,对2所配套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2所产权变卖的幼儿园,拟在该片区规划建设新的公办幼儿园。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9所学校获评“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5所农村基层完小升格为区直属校。参加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两个学科均分超市平均线。中考成绩与市平均线差距进一步缩小。

  3.确立多样特色高中和职业教育。突出体育特色和艺术教育特色。2019年高考,两所高中校本科上线完成率远超市局下达任务。成立翔安校企合作联盟,目前已吸收成员单位25家,其中高校8家,企业17家,促进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良性发展。

  4.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投资2000多万元改善特教办学条件。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康复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2019-2020学年,全区6-14岁三类残疾儿童共有144人,在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学生共有130人,入学率达100%。

  5.深化各类合作办学。与7所岛内优质学校实施紧密型合作办学,12所初中校均与我市优质学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举办教育招商推介会,引进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高等院校来翔办学。

  (四)、落实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开展“翔安好少年”推荐和学习宣传活动,评选表彰20位“翔安好少年”。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活动。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先后走进17所学校开展翔安“红色故事”校园巡讲活动。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共奋进”征文活动、演讲与讲故事比赛和“同心向党”歌咏活动。

  3.加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共有32所中小学校组织27369名学生参与了研学旅行实践活动。

  4.做好新时代美育工作。举办“鹭岛少年”2019年翔安区中学生合唱专场比赛和鹭岛花朵”少儿文艺汇演翔安专场比赛,选送节目参加市级比赛,荣获三个金奖、一个银奖,创历史最好成绩。

  5.加强体育工作。举办2019年翔安区中小学生篮球、排球联赛,赛事规模为历史之最。大嶝中学荣获2019年全国青少年棒球锦标赛第四名。巷西中学代表福建参加2019年全国U17射击锦标赛,荣获八项大奖。

  6.提升智育水平。参加福建省青少年儿童科艺机器人创意锦标赛,获初中女子组简易编程机器人一等奖,一位老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成绩为我市岛外区属中学最好。参加市级中小学科技竞赛比赛,获得2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大嶝中心小学在2019年全国航海模型比赛中斩获五个一等奖,获两块金牌、一块铜牌。

  (五)、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助推专业成长

  1.做好新教师补充。2019年招录教师232人,其中幼儿园31人、小学168人(其中紧缺学科教师69人,占比30.3 %)、中学21人,职校12人。赴省外直招应届双一流重点师范教师52名。

  2.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8名,柔性引进教育指导专家5名。4名中小学教师获评第四批翔安区拔尖人才。新增骨干教师中学15人、小学19人、幼儿园11人。新增4个市级“名师工作室”,30个区级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

  3.做好教师支教、校际交流工作。32名教师进行校际交流。选派16名骨干教师赴临夏州永靖县开展支教工作,接受永靖县6名校长、骨干教师来翔跟岗学习。选派7名教师到双十中学跟岗学习、10名教师到厦门实验小学跟岗学习。7所区属幼儿园和11所教育集团幼儿园互派人员进行双向交流。

  4.增加教师继续教育经费。2019年按教职工工资总额2.5%列入财政预算,下拨继续教育经费1335.95万元。组织各种培训36场次。

  5.落实教师待遇。对在职教职工(含非在编合同教师)补贴每人每天15元的午餐补贴。研究制定乡村教师补贴办法,将待城乡学校标准划定后发放到位。

  6.开展各类教科研训活动。开展近20场区级专题研讨活动。完成特级教师协会进站培养对象、各级各类名师培养对象、名师工作室成员等培育工作。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选派教师参加“厚植弘扬师德风尚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网络培训示范班培训;组织学习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系列活动、教育部关于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宣传教育活动。

  (六)、深化教育改革,教育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1.持续深化教育集团办学体制机制。根据省、市领导的批示,不断深化教育集团改革创新。又与福建幼高专达成战略合作,成功申报福建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省、市领导多次提到翔安经验并要求积极推广。

  2.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11月11日-11月15日接受全省“两项督导”评估,获得专家一致好评。开展对镇(街)教育工作督导,促进镇(街)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聘任11名中小学原校级领导为5个责任区的组长、副组长,推动督导责任区工作深入开展。

  3.平稳开展招生工作。出台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保障引进人才和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就学,确保进城务工子女100%入读公办校。

  4.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共评定40所“5A平安校园”,50所“3A平安校园”,全区平安校园考评通过率100%。加强卫生工作管理。对全区一百多所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民办园“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审核,顺利通过市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7,520.95万元,本年收入165,915.07万元,本年支出141,131.8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304.17万元。

  (一)2019年收入165,915.07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17,059.23万元,增长11.4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017.8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03.54万元。

  3.事业收入774.59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19.06万元。

  (二)2019年支出141,131.85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21,290.95万元,增长17.7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2,324.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501.35万元,公用支出20,823.50万元。

  2.项目支出38,807.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5,522.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507.10万元,增长16.8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六一儿童节活动支出增加。

  (二)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万元,增长16.27%。主要原因是百联千户结对共建活动支出增加。

  (三)其他宣传事务支出6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1万元,增长21.23%。主要原因是学校少年宫建设运转支出增加。

  (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0万元,增长129.52%。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

  (五)其他公安支出1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学校禁毒宣传及维稳工作支出增加。

  (六)行政运行41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45万元,增长43.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翔安教育投资论坛、党建活动支出增加。

  (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8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57万元,增长27.61%。主要原因是宣传活动、教师招聘、教育质量提升特色教育支出增加。

  (八)学前教育23,928.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05.19万元,增长34.25%。主要原因是幼儿园财政分级补助、人员经费支出、新开办园设施设备添置支出增加。

  (九)小学教育42,44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40.46万元,增长28.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校舍改扩建、设施设备添置支出增加。

  (十)初中教育21,61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86.76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校舍改扩建、设施设备添置支出增加。

  (十一)高中教育11,76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2.99万元,增长31.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校舍改扩建、设施设备添置支出增加。

  (十二)其他普通教育支出9,837.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4.56万元,增长167.83%。主要原因是设施设备添置、校舍改扩建支出增加。

  (十三)中专教育1,62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86万元,增长33.2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校舍改扩建、设施设备添置支出增加。

  (十四)其他成人教育支出7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6万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十五)特殊学校教育4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开办翔安区特殊教育学校人员经费、设施设备添置支出增加。

  (十六)其他特殊教育支出14.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4万元,增长5,192.86%。主要原因是新开办翔安区特殊教育学校设施设备添置支出增加。

  (十七)培训支出5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2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幼儿园教师素质教育提升工程培训支出增加。

  (十八)其他进修及培训79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9.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教师专项培训支出增加。

  (十九)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20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10万元,增长35.53%。主要原因是校舍改扩建支出增加。

  (二十)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2,33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0.66万元,下降29.39%。主要原因是教学设备设施添置支出减少。

  (二十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62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05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是教学设备设施添置支出减少。

  (二十二)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66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61万元,增长187.75%。主要原因是教学设备设施添置支出增加。

  (二十三)其他教育支出10,04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97.93万元,下降50.13%。主要原因是校舍改扩建、教学设备设施添置支出减少。

  (二十四)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2万元,增长1,894.67%。主要原因是科普、人工智能创客项目支出增加。

  (二十五)体育竞赛2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5万元,下降14.40%。主要原因是青少年足球排球篮球训练参赛支出减少。

  (二十六)体育训练12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59万元,增长2,316.21%。主要原因是第二十届市运动会训练及参赛支出增加。

  (二十七)其他体育支出8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出增加。

  (二十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9.5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支出增加。

  (二十九)事业单位离退休89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68万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三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8.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6.21万元,下降10.32%。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三十一)死亡抚恤39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7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

  (三十二)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红十字会宣传培训活动支出增加。

  (三十三)计划生育服务6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女生高中阶段减免学费支出增加。

  (三十四)行政单位医疗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15.20%。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而增加。

  (三十五)事业单位医疗1,51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1万元,增加2.19%。主要原因是新招入教师而增加。

  (三十六)公务员医疗补助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7.33万元,下降70.01%。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医疗经费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999.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62.46万元,增长59.3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学校征地及办理农转用等规费支出增加。

  (二)土地开发支出1,12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2.60万元,下降51.90%。主要原因是校舍迁扩建支出减少。

  (三)城市建设支出3,61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6.3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中小学幼儿园新扩建及提升改造支出增加。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52万元,下降85.18%。主要原因是新扩建项目支出减少。

  (五)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2万元,下降19.79 %。主要原因是校园体育活动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733.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37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35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7.73万元,比年初预算的4.10万元增长332.44%。主要原因是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外培训研修;及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62万元,比年初预算的0万元增长100%。全年安排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部门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主要是区教师进修学校张世钦老师于2019年1月20日至2月2日因公前往英国参加厦门市教育局选派的骨干教师培训研修;区教师进修学校洪进步老师于2019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因公前往德国参加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理科名师改革理念与实践培训。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支出9.08万元,比年初预算的3.10万元增长192.90%,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的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公车改革无购置新车。

  公务用车运维费支出9.08万元,比年初预算的3.10万元增长192.90%,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00万元增长4%。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教育科研活动、招生考试、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8批次、75人次。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共对2019年93个清单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分别是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及提升改造、合作办学经费、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幼儿园财政分级补助、翔安区低收入家庭大学生学费补助金、教育集团以事定费经费等,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4,770.38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共对2019年度6个部门业务费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资金共计544.61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年度绩效自评主要采取“对标评价”的方式展开,自评结果等次为:“优”的项目6个,“良”的项目0个,“中”的项目0个,“差”的项目0个。

  共对2019年度21个部门共计93个清单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资金共计42,355394万元。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是93个,“良”的项目是0个,“中”的项目是0个,“差”的项目是0个。

  (三)重点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共对2019年度共计1清单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财政拨款资金共计250.00万元,涉及学生资助领域。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是1个,翔安区低收入家庭大学生学费补助金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翔安区低收入家庭大学生学费补助金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情况

  为落实我区就学资助政策,帮助低收入家庭大学生解决就学问题,本部门申报的2019年度翔安区低收入家庭大学生学费补助金项目主要用于本区低保、低收入、城乡困难家庭及孤儿大学生学费补助。对低保家庭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低收入家庭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本科补助5000元,专科补助3000元。依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低保、低收入、城乡困难家庭及孤儿大学生学费补助办法的通知》(厦翔政[2017]90号)文件精神,本部门按文件要求收集申请人资料审核并公示后发放补助金。实施项目日常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财政支出情况

  预算支出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业务优先、维持从紧”的原则编制。2019年度翔安区低收入家庭大学生学费补助金项目资金投入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万元,主要用于本区低保、低收入、城乡困难家庭及孤儿大学生学费补助,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本部门2019年完善了《翔安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暂行规定》、《翔安区教育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财务管理手续,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管理,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项目支出按审批程序执行,资金使用手续的完备性较好,资金使用规范。

  项目执行过程中,按照本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对项目完成进度、目标实现程度等进行监控,推进执行进度,财务监控机制比较完善,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和运行规范。

  项目严格按照要求控制质量、进度,加强监督管理。截至2019年12月底财政资金支出250万元,资金支出率100%。

  项目资金由财政拨付,全部执行国库集中拨付。

  项目资金根据预算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2、绩效分析

  (1)项目效益分析

  2019年度翔安区贫困大学生学费补助金项目,受惠学生183人。项目实施加强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保障了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解决了低收入家庭大学生的就学问题。

  (2)支出效益分析

  支出进度及效率:项目资金投入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财政资金支出250万元。根据项目的要求,项目进度达到100%。支出规范及成本控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人,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包括经费使用前预算和计划的审核审批、经费使用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和程序的监督、经费使用后支出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性的审核监督等,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严格控制成本不超预算,厉行节约,力求充分利用项目经费,要求对项目进行充分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补助金。成本效益情况

  :2019年该项目已按预算内容实施完成,成本控制完善,符合预算要求,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程序规范,保障了补助金发放及时;往来清晰,票据开具规范。实现效益最大化,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3)评价分值和等级

  综上所述,本部门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完善、措施可行、完成各项绩效指标、项目支出对促进履职绩效目标产生了较好的作用,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8分,确定为“优秀”。

  3、存在问题

  有部分低收入家庭因没办低收入证而不能得到这项补助。

  4、相关建议

  各镇街在低收入家庭办证工作上要引起重视,深入村居,加强宣传,以保证更多翔安籍低收入家庭在校大学生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89.65%,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发展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9.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7%。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