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翔安区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确保各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翔安区征收工作实际,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12月16日,可通过来电或来信方式提交意见和建议。
反馈电话:0592-3785960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祥福路2005号翔安区行政中心综合楼二楼202室(区征收中心)
邮编:361101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