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6日,翔安区农业农村局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结果反馈如下:
截至公告期满,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到社会各界对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任何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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