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4年度)-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星期四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4年度)
日期:2025-03-31 15:5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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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50208MB1N75179N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等职责。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顶曾路360号

法定代表人

杨朝福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

3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2024年,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完成了各类执法制度上墙和执法服装执法终端的配发工作,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落实,执法档案专柜整理保管,严格着装执法记录仪使用等各项执法规范。共开展行政检查561次,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起,其中一般程序处罚3起,简易处罚10起。 二、年度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落实执法各项制度。自去年底完成了各类执法制度上墙和执法服装执法终端的配发工作,今年以来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落实,办案过程能够全程录像记录,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好,执法平台系统行政检查信息录入及时有效。 二是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随着改革的推进,执法需求更加严格,提升执法能力成了街道综合执法队人员的重要任务。综合执法队人员坚持工作中学、学习中干的导向,主动向区消防大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上级部门学习办案经验,确保办理消防案件、林业案件前心中有数。同时积极与街道律师顾问沟通,向区司法局法制科学习,与市农业法制审核人员交流学习法制审核的细节内容,探讨罚过相当、证据链完备等相关执法实务问题,有效解决了我们在办理农药案件碰到的迷茫。通过认真学习下放的权责法条,查阅司法解释,研究法条释义,结合实际工作摸索,执法队人员的制作笔录能力、法制审核能力、现场办案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显著提升。总体来看,通过这些学习和实践,街道综合执法队人员在法规理解上更加清晰,在执法过程中更加规范,在面对违法行为进行执法也更加自信。 三是坚持多部门联合行动。为进一步整治辖区内消防农业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新店综合执法队坚持多部门联合行动进行综合执法。我们先后联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消防大队、区民宗局、新店派出所、新店城管中队、街道消防工作站及专职消防队,一同出动对无证销售农药、毁林修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非法传教等问题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收集证据、现场勘验,对涉嫌违法人员制作笔录问询,发出责令整改通知,未整改到位的给予行政处罚。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综合执法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巩固深化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高效服务,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执法一线,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