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日期:2025-02-17 14:4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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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解答公民和社会组织有关法律的实体和程序问题的咨询,接待群众来访,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受理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委托,及时组织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监督检查法律援助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受理与法律援助相关的申诉;掌握重大民间纠纷信息,联络协调有关单位,对群众求助事项提供联动服务;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依法行政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宋坂一里89 号105.106

法定代表人

江恩任

开办资金

3.3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6

2.71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4年10月25日开办资金由6.4万元变更为3.35万元

一、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2024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总目标,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规范服务,提升惠民质效。全部法律援助事项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答复。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审批、指派马上办;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人个人诚信承诺制,做到所有法律援助事项即问即办”“即申即办”“即指即办。同时,做到两减减时限、减材料,申请表格现场写,个人诚信承诺现场签,给予受援群众最大便利。针对重点服务人群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推行优先办”“上门办等绿色通道和便民措施。 (二)强健力量,抓好队伍建设。随着群众利用法律解决矛盾问题认识的加深,群众的法律需求也在不断地增长。翔安法援中心紧跟新形势,不断增强力量。一是紧抓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学习法律援助相关文件,强化中心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业务水平,让来访群众感受到专业的服务。二是不断强化律师队伍的建设。持续吸收有意加入翔安区法律援助队伍的律师,让更多的优秀律师为群众服务,2024年吸收志愿者律师13人。 (三)建立机制,做好部门衔接。与翔安区检察院、翔安区人社局等机构建立相关机制,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2024年1月翔安区司法局与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的工作意见》,中心每周一、三、五上午安排律师到区仲裁委解答劳动者咨询,为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保障。2024年3月与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就未成年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探讨交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的保护。 (四)强化监督,提升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翔安法援中心紧盯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做好监督监管,从及时阅卷、及时会见、承办态度、办案水平等全方位追踪律师办案全过程,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估、庭审旁听、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实现援助案件实时监督。2024年电话回访民事援助案件353件,做到民事案件全部回访,参与庭审旁听12场。强化对律师结案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结案材料要求律师补充完善或者采取扣发相应补贴等措施,促进援助案件质量提升,确保援助工作让受援人满意。市法援中心随机评查14件案件,翔安区2件优秀,7件良好,5件合格,在全市中排名靠前。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翔安法援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10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3756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494.85万元。提供暖心上门服务4次,受理群体性案件13件,有效地维护了本辖区的和谐稳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