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翔安区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李春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提出了要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024年,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逐项研究落实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把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
(一)聚焦整改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主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整改质量。
(二)推动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审计反映的普遍性问题,主管部门不断健全完善相关领域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实现“审计一个、整改一批、规范一片”的整改成效。
(三)加强贯通协同,形成整改合力。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的贯通协同,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底,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完成率8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9项。从整改情况看,取得较好成效。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本级各部门除年终已报送支付申请未实际支付的指标外,其他未使用完的区级预算指标以及结转一年以上的上级专项指标年底已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二是同翔高新城鸿渐一贯制学校用地农转用费用225.71万元等用地单位已归还区级垫付资金。三是定期跟进,在符合条件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四是退还建设单位人防易地建设费61.99万元,剩余未达退还条件的人防易地建设费1031.29万元已上缴国库。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闽南童谣智慧系统相关设备即将启用,1个单位已搬迁至“闽南童谣”大楼正式办公。二是1家医院超标准申领的柔性引进人才专项津贴128.87万元已上缴国库;1个单位不再承担社团会计服务费用;1家单位对未整改的物业扣回服务费并上缴区财政;1家学校按合同增加保安及物业人员,收回多支付的工资及工程款9.94万元。三是1家学校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采购法相关规定,按程序规范公开招投标;1家单位严格银行预留印鉴保管制度。四是1家单位约谈土地受让企业,送达催缴违约金函件;1家学校收回食堂经营方水电费13.15万元;1家单位收取2个储备地块租金9.34万元;1家单位签订储备地块借用协议。
(三)镇(街)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福州至厦门铁路客运专线扩补增用地内厝段等垫付资金已回笼,2个街道今后将严格遵守征收土地的地上物补偿标准。二是4个镇(街)规范购买服务事项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三是1个街道将伏季休渔生活补贴84.79万元发放到渔船民手中;1个街道企业商会承担帮扶资金任务;1个街道收回违规拨付街属企业补助39万元;1个镇暂停2024年计生四术费报销,停止购买民生综合险。四是3个镇(街)收回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及补贴75.06万元。五是1个街道收回多付的建设相关费用29.43万元,超合同工期项目处于预验收阶段;1个镇加强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六是2家镇属企业调减收回多付二类费用29.68万元,1个街道对无经营业务且基本处于停业状态的下属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整合。七是4个镇(街)正在持续清理往来款,1个街道滞留五年的森林效益资金58.95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
(四)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3个镇(街)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制定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1个镇已对违法分包致文物损坏的代建、监理单位予以罚款并准备实施验收;各镇(街)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督促各代建、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及财务决算;3个镇(街)对备案人员未履职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罚款11.93万元。二是完成健康档案梳理整改4353份,启动招聘补充乡村医生35名,推动8个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未启动建设的1个卫生院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已收回。三是归口统一投保民政、计生保险,修订计生家庭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政策,镇(街)政府扶贫救助保险已停保。四是1家产业园重新梳理定位,预计核心企业2023年营收为7.6亿元,2024年为10亿元;扶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重新梳理剩余招商载体,加快推进数经三期建设进展;对4家“一企一策”履约不到位企业的协议进行补充完善并对承诺履约情况进行考核;1家公司已收回履约保证金19.51万元;严格企业入驻条件,对扶持办法进行修订,跟进优质项目进展。五是1个镇按审定价与参建单位办理工程结算,督促参建单位完善内业资料,加强水土流失及扬尘管控。
(五)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1家公司发函及起诉追讨合资项目违约金632.38万元,收回工期逾期违约金443.55万元。二是1家公司完成相应损益调整,冲减暂估应付工程款12.25万元,同步推进海域使用出让金退还事项。三是1家公司收回超付工程进度款164.77万元;3个超期未完工、14个未办理结算审核、3个未办理财务决算的项目已完成整改。四是1家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21.96万元。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审定价办理决算,扣罚代建费及违约金。二是签订补充协议,督促溯源排查单位履职。三是约谈代建单位,督促其修订合同内容。四是对履职不到位的参建单位扣罚代建费、监理费、违约金合计9.97万元。五是重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前期规划,杜绝拆了建、建了拆的情况。六是完善《翔安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成效复核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个镇(街)完成337.90亩新增耕地可用于进出平衡;1个街道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1个镇未整改到位图斑已整改核销15宗,近期拟推进整治6宗;1个镇拆除顶风违建图斑25宗,制定耕地图斑复耕复种管护工作机制。二是1家无许可审批自行取水企业已申请取水审批,2家无许可审批自行取水企业已纳入生猪退养名单;1个街道大部分分散式站点完成纳管改造,排污口水质均达标;1个街道已停用的处理站点相关设备将依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三是1个镇林业专项资金支出93.14%,林业专项结余资金已收回上缴。四是1个镇加强对辖区随意抛弃、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的执法整治力度,持续强化日常巡查。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的事项或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督促落实,推动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落实、一抓到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二是推动标本兼治,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控制风险,加强对屡审屡犯问题原因的分析,有效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深化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深化审计成果在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中的运用,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附件: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整改结果汇总表
附件
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整改结果汇总表
审计项目 |
存在问题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落实情况 |
一、区财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
预算管理不到位 |
各相关部门、区财政局 |
区本级各部门除年终已报送支付申请未实际支付的指标外,其他未使用完的区级预算指标以及结转一年以上的上级专项指标年底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 |
垫付款项未及时收回 |
各相关部门、区财政局 |
同翔高新城鸿渐一贯制学校用地农转用费用225.71万元等用地单位归还区级垫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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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项目履约保证金未清退 |
各相关部门、区财政局 |
定期跟进,在符合条件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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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费未上缴国库 |
各相关部门、区财政局 |
退还建设单位人防易地建设费61.99万元,剩余未达退还条件的人防易地建设费1031.29万元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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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
投入财政资金未发挥效能 |
区文旅局 |
闽南童谣智慧系统相关设备即将启用,1个单位已搬迁至“闽南童谣”大楼正式办公 |
款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
第五医院、区文旅局、区土储中心、翔安职校 |
1家医院超标准申领的柔性引进人才专项津贴128.87万元已上缴国库;1个单位停止支付社团会计服务费用;1家单位对未整改的物业扣回服务费并上缴区财政;1家学校按合同增加保安及物业人员,收回多支付的工资及工程款9.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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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措施执行不严谨 |
翔安职校、区直机关工委 |
1家学校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采购法相关规定,按程序规范公开招投标;1家单位严格银行预留印鉴保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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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监管不到位 |
区商务局、翔安职校、区建交局 |
1家单位约谈土地受让企业,送达催缴违约金函件;1家学校收回食堂经营方水电费13.15万元;1家单位收取2个储备地块租金9.34万元;1家单位签订储备地块借用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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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镇(街)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
征地补偿款管理不规范 |
内厝镇、金海街道、香山街道 |
福州至厦门铁路客运专线扩补增用地内厝段等垫付资金已回笼,2个街道今后将严格遵守征收土地的地上物补偿标准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内厝镇、香山街道、金海街道、大嶝街道 |
4个镇(街)规范购买服务事项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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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 |
金海街道、香山街道、大嶝街道、内厝镇 |
1个街道将伏季休渔生活补贴84.79万元发放到渔船民手中;1个街道企业商会承担帮扶资金任务;1个街道收回违规拨付街属企业补助39万元;1个镇暂停2024年计生四术费报销,停止购买民生综合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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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及补贴 |
大嶝街道、内厝镇、金海街道 |
3个镇(街)收回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及补贴75.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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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
大嶝街道、金海街道、香山街道、内厝镇 |
1个街道收回多付的建设相关费用29.43万元,超合同工期项目处于预验收阶段;1个镇加强项目竣工结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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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企业管理不到位 |
大嶝街道、内厝镇 |
2家镇属企业调减收回多付二类费用29.68万元,1个街道对无经营业务且基本处于停业状态的下属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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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
大嶝街道、内厝镇、金海街道、香山街道 |
4个镇(街)正在持续清理往来款,1个街道滞留五年的森林效益资金58.95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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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
未公开招投标 |
新圩镇、内厝镇、金海街道 |
3个镇(街)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制定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 |
违法分包致文物损坏 |
新圩镇、区文旅局 |
1个镇对违法分包致文物损坏代建、监理单位实施罚款并准备实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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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不到位 |
内厝镇、新圩镇、新店街道、大嶝街道、金海街道、香山街道、马巷街道、民安街道 |
各镇(街)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督促各代建、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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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合同追究备案人员未履职责任 |
内厝镇、新圩镇、新店街道 |
3个镇(街)对备案人员未履职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罚款11.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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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健康档案管理不规范 |
各相关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区卫健局 |
完成健康档案梳理整改435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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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及卫生所人员配备不达标 |
各相关卫生院及卫生所、区卫健局 |
启动招聘补充乡村医生3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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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设立标准化卫生所 |
各相关卫生所、区卫健局 |
推动8个卫生所标准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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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补助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 |
各相关卫生院及卫生所、区卫健局 |
未启动建设的1个卫生院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已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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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投保形成资金浪费 |
各相关投保单位 |
镇(街)政府扶贫救助保险已停保,民政、计生保险已归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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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开支和赔补范围 |
各镇(街)、区计生协会 |
修订计生家庭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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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符合条件人员未告知可申请赔付 |
区民政局、区计生协会、各镇(街) |
加强保险政策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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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定位不明晰,核心领域产值占比较低 |
区工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 |
1家产业园重新梳理定位,预计核心企业2023年营收为7.6亿元,2024年为1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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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产业支撑项目效果欠佳 |
区工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 |
扶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重新梳理剩余招商载体,加快推进数经三期建设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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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一策”企业履约不到位 |
区卫健局、区工信局 |
对四家“一企一策”履约不到位企业的协议进行补充完善并对承诺履约情况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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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收缴不及时 |
区工信局、坤煌公司 |
1家公司已收回履约保证金19.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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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效果不佳 |
区工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 |
严格企业入驻条件,对扶持办法进行修订,跟进优质项目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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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送审不实 |
新圩镇、相关代建单位 |
1个镇已按审定价与各参建单位办理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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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过程管控不到位 |
新圩镇、相关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
1个镇督促参建单位完善内业资料,加强水土流失及扬尘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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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
未追究合资经营公司履约责任 |
翔发集团、翔发地产公司 |
1家公司发函及起诉追讨合资项目违约金632.38万元,收回工期逾期违约金443.55万元 |
损益不实 |
翔发集团 |
已完成相应损益调整,冲减暂估应付工程款12.2501万元,同步推进海域使用出让金退还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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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项目管理不到位 |
翔发集团、下属代建公司 |
1家公司收回超付工程进度款164.77万元;3个超期未完工、14个未办理结算审核、3个未办理财务决算项目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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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
翔发集团、安诚信公司 |
1家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21.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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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
核减工程造价及二类费用 |
区教育局、区市政园林局 |
根据审定价办理决算,扣罚代建费及违约金 |
溯源排查不到位 |
区市政园林局 |
签订补充协议,督促溯源排查单位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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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据招标条款签订合同 |
区市政园林局 |
约谈代建单位,督促代建单位修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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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
区市政园林局、区教育局 |
对履职不到位参建单位扣罚代建费,监理费、违约金9.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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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建设损失浪费 |
区教育局 |
重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前期规划,杜绝拆了建、建了拆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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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改造不够彻底 |
区市政园林局 |
完善《翔安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成效复核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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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
未落实占补平衡 |
大嶝街道、内厝镇、区农业农村局、资规局翔安分局 |
2个镇(街)完成337.9亩新增耕地用于进出平衡 |
违规占地未整改到位 |
大嶝街道、内厝镇 |
1个街道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1个镇未整改到位图斑已整改核销15宗,近期拟推进整治6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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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斑整治后续管理不到位 |
内厝镇 |
拆除顶风违建图斑25宗,制定耕地图斑复耕复种管护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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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许可审批自行取水 |
内厝镇 |
1家无许可审批自行取水企业已申请取水审批,2家无许可审批自行取水企业已纳入生猪退养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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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不达标 |
大嶝街道、内厝镇 |
1个街道大部分分散式站点完成纳管改造,排污口水质均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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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站点改造效果不佳 |
大嶝街道 |
已停用的处理站点相关设备将依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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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滞留社区账户 |
内厝镇 |
林业专项资金已支出9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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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 |
内厝镇 |
林业专项结余资金已收回上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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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监管不力 |
内厝镇 |
加强对辖区随意抛弃、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的执法整治力度,持续强化日常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