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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4-08-12 11:2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6日在翔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翔安区审计局局长 李春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经济运行“探头”作用,对国有企业、自然资源资产、公共资金、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助力翔安区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多管齐下,推进财源建设。积极筹措各类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及债券资金,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74亿元,有效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加大协税护税工作力度,助力产业强链固链补链,2023年全区建筑业税收同比增加1.2亿元、制造业税收同比增加3亿元。

  ——统筹调度,优化支出结构。继续落实教育补短板工作,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教育、卫生健康分别投入22.99亿元及7.41亿元,其中教育投入同比增长9.6%;持续加快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优先战略,投入1.64亿元开展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行动,投入8.52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强化监管,提升治理水平。巩固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组织全区208家区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2021年决算和2022年预算信息公开自查;紧盯重点领域监管,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省审计厅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检查,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够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2023年全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非税收入合计167,608万元,仅有13个单位编制预算收入74,328万元,占比44.34%。二是2023年有995个(含市级专项58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指标结余74,643万元,其中598个项目执行率为零,指标结余43,556万元。三是10个市级专项资金639万元未在规定期限内下达至各相关部门,11个区级预算单位18个年初预算转移性支出项目778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至镇(街)。

  (二)垫付款项未及时收回。2019-2022年期间垫付的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土地收储费用6,418万元以及2023年新增的部分城市建设用地农转用费用370万元未及时核销收回。

  (三)部分项目履约保证金未清退。截至2023年12月底,其他资金账户尚有以前年度履约保证金122万元未办理退还。

  (四)人防费未上缴国库。财政专户暂存款中尚有6笔2011-2017年期间收取的人防费1,093万元未上缴国库。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对区建交局等6个单位开展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建立健全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入财政资金未发挥效能。1个项目因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不佳导致验收后未能达到办公要求,场馆已投入建设资金3,305.52万元和已购置的智能化系统等设备855万元闲置5年以上无法发挥效能。

  (二)款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1家医院向区财政局多申领柔性引进人才专项津贴128.87万元;1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为社团购买会计服务3年合计52.20万元,多支付旅游专项规划费15.24万元;1家单位物业服务检查未整改完成仍支付全部尾款14.80万元;1家学校多发放保安及物业费9.80万元和11名非在编合同教师基本工资8.33万元,超标准发放外聘行政后勤人员工资4.06万元,多支付零星工程款2.32万元。

  (三)内控措施执行不严谨。1家学校为规避区教育局监管分两次购买教学用车41.63万元,学校学生餐厅及小卖部未通过市场平台配置;1家单位银行预留印鉴未分开保管。

  (四)合同协议监管不到位。1家单位未及时收回土地受让企业协议违约金1,278.20万元;1家学校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食堂经营方服务质量保证金和水电费13.15万元;1家单位2个储备地块未及时收取租金9.34万元、4个储备地块出租出借程序不合规。

  三、镇(街)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主要对大嶝街道、内厝镇等4个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基本能够认真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征地补偿款管理不规范。1个镇4个已完成的征拆项目长期未结算超垫资金531.70万元;2个街道超地上物补偿标准多发放青苗提前收成及化肥补助523.27万元。

  (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3个镇(街)23个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相近;1个镇交通劝导服务359.52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2个购买服务事项擅自改变28人服务内容;1个街道2个采购项目各3家供应商响应文件出现同样的编码错误,1个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单位数未达文件要求;1个街道2个购买服务项目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2个购买服务项目违背招标文件内容订立合同,2个购买服务项目未量化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2个购买服务事项26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学历要求,6人超过约定年龄;1个街道38个政府采购项目11,580.22万元未编列采购预算,1个政府采购招标文件5项指标单项分值差超过3分。

  (三)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1个街道未按规定将伏季休渔生活补贴84.79万元发放至船渔民个人;1个街道扩大开支范围承担社会帮扶资金60万元;1个街道违规拨付39万元补助街属企业;1个镇违规报销计生四术费37.78万,擅自增配农电改造人员超支12万元,重复投保且违规将9.80万元保险理赔资金用于补助被保人员,超范围发放裸房整治补助5.76万元。

  (四)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及补贴。2个镇(街)无依据为购买服务、非在编等人员发放多项工作补贴53.46万元,多发放社区两委换届人员补贴5.67万元;1个镇多发放社区两委干部和专职工作者兼职补贴8.86万元及村交通劝导员补贴2.06万元;1个街道无依据发放辅警办案奖励5.01万元。

  (五)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4个镇(街)90个财政投融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单独财务核算;1个街道多付土地现状调查测绘费18.68万元和“英雄三岛”精神主题馆文创采购项目监理费8.77万元,2家街属企业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多计代建费1.98万元,1个社区公共设施配套用房项目超合同工期1456天仍未完工;1个镇有21个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26个项目未能如期竣工,3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

  (六)下属企业管理不到位。1个镇2家镇属企业多付二类费用29.68万元;1个街道1家街属企业名下店面公开招投标流于形式,2家街属企业近3年无业务收入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依托财政资金补助。

  (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2个镇(街)应收应付款12,469.90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2个街道所属社区历年结余11,497.47万元长期挂账未处理;1个街道林业专项资金58.95万元滞留社区账户5年以上。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主要开展了翔安区重点村居财政投入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参投商业保险资金使用情况、数字经济产业园运营情况以及新圩镇应急抢险等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一)翔安区2020-2022年重点村居财政投入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重点村居财政投入在完善村居基础设施、优化村居人居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群众幸福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公开招投标,3个镇(街)3个乡村振兴项目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投标;二是违法分包致文物损坏,1个镇1个工程被施工单位擅自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擅自增加楼地面铺装等修缮内容,造成原文物损坏;三是建设过程管控不到位,8个镇(街)131个项目合同价合计38,444.27万元,设计变更合计4,548.16万元,占比11.83%,131个项目中有91个未按期完工,工期拖延最长达2年;四是未依合同追究备案人员未履职责任,3个镇(街)未依据合同追究部分重点村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备案人员未实际到岗履职责任。

  (二)翔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翔安区卫健系统在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率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健康档案管理不规范,400名已故高血压患者及134名已故糖尿病患者没有及时终止居民健康档案,22份已故非重点人群居民档案未及时核销,其中4人出现健康体检记录、6人出现随访记录;二是卫生院及卫生所人员配备不达标,医护人员比例为1:0.57,与2022年市对区1:1.2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按配比要求全区120个乡村卫生所应配备乡村医生525人,实际配备276人,缺口249人;三是未按要求设立标准化卫生所,1个社区尚没有正式的村(居)卫生所,1个社区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未达到省标60平方米的要求,6个卫生所没有达到诊室、治疗室、药房三室相对独立分开的要求;四是建设补助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拨付57.50万元资金补助建设2个卫生所因用地纠纷、选址危房等问题未能投用,1个卫生院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因用地问题未启动建设,资金长期滞留社区账户。

  (三)翔安区参投商业保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类惠民保险为辖区居民提供相关保险保障,减少各类重点人群家庭经济负担,增强了家庭抵御风险的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复投保形成资金浪费,消防及各单位的特殊岗位意外保险(保费137.18万元)与原区委政法委社会治理综合保险存在重复,镇(街)政府扶贫救助保险与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老人安康险存在保险对象交叉,各镇(街)2022年计生家庭疾病补充保险有360人重复投保造成资金浪费1.35万元;二是扩大开支和赔补范围,1个镇4个村重大疾病险在3个年度中共为147名翔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投保2.55万元,9个镇(街)自行扩大保险对象为473名翔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投保1.82万元;三是部分符合条件人员未告知可申请赔付,7宗老人安康险出险案件未能同时享受计生家庭意外医疗费及住院护理津贴的赔付,5宗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出险案件未能同时享受老人安康险医疗费及住院护理津贴的赔付。

  (四)翔安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主管部门能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我区数字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发展定位不明晰,核心领域产值占比较低,2021-2022年园区数字经济核心领域企业产值仅占同期园区企业总产值的11.66%和4.5%;二是数字经济产业支撑项目效果欠佳,2020-2022年厦门呼吸健康研究院产值逐年下降,1家公司未能完成协议约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大部分预期性指标;三是“一企一策”企业履约不到位,1个组团未完成招商营税指标,2家企业未完成部分实验目标、专利申请、生产线建设等内容,1个组团未完成引进企业、人才数量和纳统产值等合作目标;四是款项收缴不及时,1家公司未缴交2个年度未达基本税档违约金519.73万元,8家企业未缴租金271.38万元,12家企业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1.61万元;五是扶持效果不佳,2019-2021年园区39家企业已兑现奖励扶持资金1,548.16万元,45家企业享受办公物业租金减免1,562.08万元,但上述企业对翔安区的税收贡献仅为808.50万元。

  (五)新圩镇应急抢险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实施提升了新圩镇河道及排洪沟的防洪减灾能力,基本排除持续降雨造成的安全隐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结算送审不实,11个项目因图实不符、重复计算等核减工程造价204.19万元,二类费用4.66万元;二是建设过程管控不到位,1个项目未按图施工,重力式挡土墙坡度与原设计不符,3个项目隐蔽工程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未体现必要数据,1个项目未及时处理施工残留围堰导致堵塞河道。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开展了翔发集团原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范围覆盖集团本部和下属建发公司、新区公司等8家所属子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追究合资经营公司履约责任。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回合资企业1家公司纳税差额违约金632.38万元;二是未追究该公司施工方工期延误1711天的责任。

  (二)损益不实。截至2021年投资1家公司(参股30%)12,000万元,累计投资亏损2,982.82万元。其中,因部分砂源二类费用1,424.63万元未及时决算进行损益调整造成2019-2021年投资损益不实427.39万元。

  (三)代建项目管理不到位。2个代建项目超付工程进度款564.07万元;31个项目设计变更率超10%,其中3个变更率超50%;77个已完工项目实际工期超合同约定,9个项目已到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仍未完工,96个已办理竣工验收项目未在90日内办理工程结算审核,36个项目工程结算后未在60日内办理工程财务决算。

  (四)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1家公司有45项投标保证金21.96万元未退还,挂账时间超过1年以上。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总投资概算为2.23亿元的新店中学初中部扩建项目和总投资概算为3.62亿元的2020-2022年正本清源项目建设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核减工程造价及二类费用595.53万元。新店中学项目核减造价496.75万元;正本清源22个项目送审的6个项目核减造价98.78万元。

  (二)溯源排查不到位。正本清源项目溯源排查合同价3,346.29万元,已支付1,003.37万元,漏排、错排1232点,漏排导致雨污混流管网未能及时采取整治措施,雨水管网破裂造成近百处市政道路路面或检查井塌陷,错排导致大量设计变更及工期拖延,22个项目变更增加2,983万元,变更减少2,661万元,平均变更率30.38%,18个项目未能如期完工。

  (三)未依据招标条款签订合同。正本清源1个项目工程招标文件约定的5年质量保修期在施工合同中被修改为2年,另有1个项目工程招标文件中7项违约处罚条款在施工合同中被删除。

  (四)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正本清源22个项目有9个项目设计图与现场不符造成设计变更频繁导致工期拖延,最短56天,最长475天;二是造价咨询单位误算工作量,银鹭片区市政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工程计量错误导致多计造价20万元;三是代建单位未落实代建责任,新店中学项目中正本清源施工单位未及时报送结算资料,依合同应扣7.50万元,少扣3.9万元,项目雨污管道未做专门检测提前10个月移交,工期签证89天仅63天真实有效;四是施工、监理单位质量控制资料不真实,新店中学项目试桩记录与施工日记不符,4个正本清源项目材料检验报批资料、检验报告、合格证与实际不符,1个项目隐蔽验收资料不真实。

  (五)重复建设损失浪费15.93万元。新店中学项目绿地硬化后因绿地率不足拆除重新复绿,损失浪费3.28万元;部分绿化景观工程及墙面装饰验收后被学校重新组织施工更换,损失浪费12.65万元。

  (六)项目改造不够彻底。正本清源部分雨水管改造后被接入污水管导致雨污混流;部分雨水管内穿有污水管、电力管、缆线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纳入改造范围。

  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主要对大嶝街道和内厝镇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实施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管理方面:一是未落实占补平衡,2个镇(街)占用林地22.75公顷、耕地等农用地44.48公顷,污水处理站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3亩,均未落实占补平衡;二是违规占地未整改到位,1个街道2020-2022年违法占地104宗中未整改到位35宗,涉及面积40.79亩,1个镇2021-2023年新增违法占地、改变土地用途等323宗中未整改到位75宗,占地106.99亩;三是图斑整治后续管理不到位,1个镇抽查的7宗违法图斑98.48亩耕地复耕后处于抛荒闲置状态,259宗违规改变耕地及基本农田用途合计514.01亩,未督促相关用地主体依法履行复垦责任或缴纳土地复垦费,直接采用镇财复耕复绿,29个复耕复绿项目合计投入1,368.40万元,已支出1,160.40万元。

  (二)水资源管理及治理方面:一是无许可审批自行取水,1个镇3家取水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二是水污染治理不达标,1个街道6个入海排放口58次排口水质检测中41次水质不达标,4座污水处理站尾水总磷、氨氮、COD等超标;三是污水站点改造效果不佳,1个街道9座污水处理站点竣工验收后又多次重复提升改造,合同价9,104.37万元,改造后仅3座仍在运行,6座因实施纳管工程已废弃。

  (三)林业资源管理方面:一是专项资金滞留社区账户,1个镇共有林业专项补偿金199.96万元滞留14个社区账户未支出;二是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1个镇营造林“先建后补”项目结余6.9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

  (四)固废污染防控方面:固体废弃物监管不力,1个镇2023年3月摸排测绘固体废弃物为9467.8m³,5-8月清理时辖区内又因巡查监管不到位产生较多的建筑垃圾,清运量达38636m³,较摸排时增加了29168.2m³。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各镇(街)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仍然存在,建议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预算控制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观念和财经纪律意识。同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减、取消低效无效预算项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合同履约监督,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建议各镇(街)各部门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确保合同协议权责清晰、内容合法合规;加强履约监管,落实过程监督和验收责任,及时处理履约过程中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督促履约主体落实相关责任。

  (三)落实主体监管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参建单位监管体系,强化主管部门及建设、代建单位的监管意识及违约追责意识,加强对项目立项、预算、招投标、质量、工期、结算等全流程监管,督促各参建单位切实履职尽责,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深化细化项目前期工作,强化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研究,严控设计变更,规范建设程序,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