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开展了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增收节支管理,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力有效推动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一)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扶持政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3亿元;加大疫情期间金融信贷支持,辖区各银行机构累计授信2.2亿元;及时出台税收扶持政策,提供企业贷款贴息102.02万元;拨付各项疫情防控资金1.39亿元,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支出需求。
(二)积极招商引资,收入平稳增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20年区本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4.16%,其中税收收入占比56.30%,非税收入占比43.70%,财政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六稳”“六保”。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支出,加强支出负面清单管理;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教育、医疗、社保投入同比增长2.64%、5.20%、23.46%;大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省区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强化资金监管,扎实推进公共市场资源配置,提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水平;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监督,开展民生专项资金及扶持奖励资金专项检查。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执行率低。2020年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1934个区级项目中,当年执行率为零的项目有199个,合计金额8,062.56万元;执行率低于50%(含)的项目有183个,合计指标结余4,423.77万元。2020年市级专款43,213.84万元,当年支出18,266.41万元,执行率为42.27%;各部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5,089.67万元,年度支出2,843.80万元,执行率为55.87%。
(二)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镇(街)。6个区级预算单位12个转移支付项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下达到镇(街),涉及金额2,232.20万元。
(三)区镇两级暂付款项管理不规范。截至2020年底,区镇两级暂付款累计余额115,819.60万元,其中区级5,308.60万元、镇(街)110,511万元。
(四)非税收入未及时收回。截至2020年底,全区有耕地开垦费等20笔非税收入未入库,涉及金额1,491.65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刚性不足。62个采购项目4,723.68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其中:非大宗货物采购42个,金额4,712.42万元,占总金额的99.76%。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结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了9个单位的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依据超范围发放补偿补贴和奖金慰问。区委老干部局及下属单位无依据发放奖金、稿费、节日慰问金和礼品9.83万元;区委党校自行确定标准发放讲课费8.25万元;区人社局及下属单位超范围发放离职人员一次性补偿金7.39万元;区进修学校超范围发放跟岗学习交通费2.13万元;区委老干部局等3个单位超范围慰问外单位人员1.08万元。
(二)年度预算执行缓慢。审计涉及年度,区教育系统302个项目33,276.53万元、区市政园林局及下属单位95个项目11,598.65万元、区人社局及下属单位23个项目2,405.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零,区教育局53个项目、区市政园林局及下属单位38个项目、区人社局及下属单位12个项目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于50%。
(三)多支付相关费用和补助。区建设与交通局多发放1家公司办公用房补助46.80万元,多发放1家公司省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奖励金5万元;区进修学校多支付培训费3.98万元;新店第二中心幼儿园重复发放课后延时服务劳务费2.66万元;团区委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1万元;区就业中心多发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0.45万元。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区环卫中心等3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合计509.55万元;翔安技校、区档案馆价值合计59.24万元的固定资产闲置未用;区委党校、区档案馆未及时处置固定资产合计17.63万元;区档案馆长期无偿向外部档案整理人员提供办公场所。
(五)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事项执行不到位。区社保中心政府采购1项技术服务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内容仍全额付款12万元;团区委多付青年双创工作服务合同款项5万元、重复支付书籍印刷费3.90万元;新圩中心小学体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伪造代理采购过程文件,逸夫小学采购的个别物品未送达或与合同约定的品牌不符;区绿化中心路灯采购合同条款设置不规范且未按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六)闲置资金未上缴。区教育局及下属单位和区档案馆分别有13,074.93万元、3.85万元结余资金未上缴;区环卫中心2,012.2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闲置未用;区进修学校市级结转资金13.79万元未上缴。
(七)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新圩中心小学薄弱校改造零星项目等5个项目未经财政审核控制价先行施工,巷西中学校园零星修缮等1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区市政园林局及区环卫中心8个工程超合同工期2个月至2年多不等。
(八)未及时扣减及收回垫付款项。区环卫中心未严格按照考评得分排名扣减承包单位保洁费2万元,长期应收未收4笔垫付款合计46.69万元。
三、专项审计情况
(一)翔安区2019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管养考核工作不到位。区绿化中心2019年才组织开展2018年绿地等级评定工作,未能真实反映2018年绿化养护水平,且按2019年调高后的等级支付2018年绿化养护费尾款,涉及等级调整差额173.74万元。此外,区绿化中心未对污水管养工作制定绩效考核评定标准,未按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2.多计多付管养费用。区环卫中心超中标价支付翔安大道10座公厕管理费合计61.12万元;区绿化中心多支付滨溪公园提升工程养护费用1.94万元,多计路灯和市政道路管养费用1.39万元。
3.夜景工程故障维修不及时。厦门市重点片区夜景工程翔安片区项目自2017年12月竣工验收以来未结算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拒绝或迟缓质保,2019年故障23次,平均修复时间56天,最长超过2年。
(二)翔安区2018—2019年度民生保障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发放补助款。3家劳务派遣公司虚假派遣导致5家企业多申领社保补差221.93万元;区人社局未及时核减16名死亡人员保障性就业补贴4.47万元;原马巷镇多给予2名不符合计生奖励的人员养老保险补助1.64万元。
2.未及时发放补助款。7个村(居)10.71万元养老补助和9个村(居)9万元保障性就业补贴未发放到居民账户,资金滞留村(居)账户,最长达9年;原新店镇34个社区养老补助和大嶝街道6个社区保障性就业补贴未按月发放,部分跨度长达6个月及以上。
(三)翔安区2019年度编外人员财政负担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招聘程序不符规定。翔安技校等5个单位未经审批自行雇用人员37人,且未缴交社保;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未按规定公开招聘5名非编人员。
2.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原马巷镇未经审批自行调整购买服务内容,将购买50个“两违”巡查人员中的10个名额购买辅警服务供马巷派出所使用,2个购买服务事项到期重新招标未提交马巷镇征拆工作指挥部研究;内厝镇购买“两违”巡查服务合同未对除人员费用外的服务费用进行约定,导致该部分费用无技术商务参数和验收标准。
3.招录人员不符合条件。原马巷镇委托公开招聘“两违”巡查人员40名和辅警10名,要求最低学历大专,其中16人在学信网查无学历信息,4人未达学历要求。
(四)翔安区2018—2019年政府采购设备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第五医院和区实验学校共有7份公开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区卫计所等4个单位10份公开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区委政法委等5个单位9份公开招标文件多个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区疾控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4项指标单项分值差超过文件规定3分。
2.未按文件要求采购及支付尾款。原新店镇“2018年一类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10年,中标公司仅提供2年质保,未达招标条件,应废标未废标;原新店镇和原马巷镇公开招标采购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中标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足期质保,两镇均提前1年支付尾款合计11.62万元。
3.采购设备验收不到位。原马巷镇未对采购的消防器材组织验收,缺少消防器材10个;区委政法委“家安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延期一年以上。
4.部分设备使用率低。内厝卫生院等5家单位采购10件总价值335.72万元的医疗设备,因前期评估不足等原因闲置或使用率较低。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翔发集团2019年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翔发集团于2015年收到原融资户垫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款项356.76万元,至2020年10月仍未退回;建发公司出租给阳光城公司的土地租金及滞纳金17.48万元未及时收缴。
(二)代建管理费核算不规范。翔发集团及下属公司代建的21个项目未申请结算代建管理费164.30万元,多收取3个项目代建管理费18.41万元,多计提1个项目代建管理费6.90万元。
(三)当期损益核算不实。翔发集团未及时启动新的企业年金缴交方案,造成2019年度多计费用10.80万元;地产公司未将63.25万元费用抵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当年度多交企业所得税15.81万元,同时多计2019年净利润47.44万元。
(四)未及时收回租赁用地。建发公司出借翔安新城首期开发区C6用地和C2用地两块政府储备用地0.86公顷,合同均已到期5年以上未收回用地。
五、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翔安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资金和翔安区乡村振兴“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增工程造价。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其中平改坡项目约多计造价22.77%;沿线违章拆除工作未严格按合同约定签证方式计算拆除费用,而是按次数计算工作量,多计工作量及拆除费用;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马巷段绿化工程部分未施工内容仍纳入竣工图。新圩镇面前埔村“以奖代补”项目裸房整治设计成果仅有方案设计,却按全过程设计取费,多计设计费5.25万元。
(二)超范围超标准使用专项经费。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使用专项经费列支临时工工资1.50万元,支付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裸房整治工人人身意外险0.97万元,多支付2户村民补助款0.44万元。澳头社区“以奖代补”项目将12栋裸房改造中应由村民个人承担的空调加氨等费用纳入补助范围;大帽山农场对村民裸房整治的补贴金额一律按封顶标准补助,补助不属于奖补范围的山仔头污水处理站。
(三)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马巷段绿化工程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变更减少约95.80万元、变更增加约139.40万元,设计变更率74.95%;内厝段绿化工程变更减少约250万元、变更增加约234.90万元,设计变更率65.55%。
(四)施工主体与合同不相符。原马巷镇内官社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裸房改造项目与村民签订阴阳合同,分别约定不同的施工主体实施外立面装修;内厝镇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平改坡项目村民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主体与验收会议材料显示的施工主体不符。原新店镇澳头社区“以奖代补”项目建筑立面改造竣工验收资料施工主体与施工合同、过程资料中施工主体不符;新圩镇面前埔村“以奖代补”平改坡项目村部指定施工主体与合同施工主体不符。
(五)重复规划和改造。新圩镇面前埔村“以奖代补”项目在已有类似规划的基础上,又委托编制同类规划,涉及合同金额239万元;原新店镇澳头社区“以奖代补”立面改造项目有27户在1个月内重复提升改造,涉及奖补投资约729.09万元。
(六)未及时收回预付款。大帽山农场2018、2019年已支付预付款的“以奖代补”平改坡项目中,有10栋因各种原因取消改造,30万元预付款超两年仍未收回。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原局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翔安区入海排污治理效果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水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9年,九溪翔安段49次监测中仅有10次达标,龙东溪翔安段11次监测中仅有1次达标;曾溪支流、后地支流等均为断流状态;红志水库被承包用于鱼类养殖且库区范围内存在违章铁皮搭盖,张埭桥水库库区范围内被施工单位堆放土头垃圾约0.29公顷,且存在占用库区养殖的现象。
(二)森林生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翔安区林地保有量为1.07万公顷,未完成“十三五”森林资源保有量1.14万公顷的目标;2019年—2020年6月审批征占用林地面积216.29公顷,造林面积仅26.73公顷,森林植被占补失衡;原新店镇、马巷镇13个林班合计面积10.85公顷 “青山挂白”,其中9个林班合计6.89公顷林地未经批准被占用、毁坏。
(三)入海排污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治理效果未达预期目标。我区56个重要入海排口中,37个已采取治理措施,其中32个排口治理后水质达标率仍低于50%。主要是:9个生活污水排口截污未彻底;2个排口因泵站未及时实施或运行不稳定形成黑臭水体;3个排口被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废渣;12个养殖排口采用的生态浮球技术不适用海口水质处理,涨退潮双向水流及排口多淤泥土质导致生物浮球设施易损毁,造成二次污染;4个排口原有养殖场退养后未做处置或被村民复养,影响换水水质;2个分散式处理站点因自身技术缺陷导致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此外,19个未采取治理措施的排口中,16个排口水质不达标,其中:14个入海排口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因投喂饲料不科学、滥用药物等原因,导致氨氮、总磷超标;2个排口监管不到位被企业偷排生产废水或村民倾倒垃圾。
2.虚增造价且未及时结算。7个送审项目因高套、错套定额核减造价170.84万元,核减率23.58%。此外,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的6个入海排放口提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超16个月未支付施工进度款,区市政园林局牵头的19个入海排污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后超6个月未能送达资料以致无法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3.管理不到位导致损失浪费。部分入海口整治工程受滨海浪漫线施工影响,提升泵井系统及20米压力管和1159㎡红树林遭破坏。生物浮球有240㎡遭村民破坏、有696㎡因施工场地影响沉入海底;固沙植物未考虑种植土壤基本死亡。以上造成损失金额合计48.86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深化绩效评价应用
建议区财政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零基预算实施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全面清理完善预算项目库,加强项目入库审核,发挥项目库基础作用。细化项目预算,进一步压减、取消低效无效以及不成熟的项目,保障重点项目支出。深化绩效评价应用,拓宽绩效评价的广度深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力度。
(二)强化主体监管责任,提升投资管理水平
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建设目标和使用需求科学谋划项目,落实落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要强化监管责任,增强节约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益意识,严控设计变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投资成本控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避免投资损失浪费。完善全过程跟踪监督机制,细化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工程招投标、决算等重点环节管控,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督促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
(三)严把政策审核关口,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进一步梳理全区民生保障、涉企扶持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和整合协调,及时出台配套操作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行合力,促进政策落地见效。规范资金申请和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审核把关。建立补助对象信息动态跟踪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切实保障财政补助资金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