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度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情况的报告》(厦翔教职改〔2024〕3号)收悉。我局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规定,审核同意确认评审通过李佳敏等21位同志的二级教师(中学)职务任职资格,同意确认评审通过康晶晶等119位同志的二级教师(小学)职务任职资格,同意确认评审通过许碧凤等67位同志的二级教师(幼儿园)职务任职资格,同意确认评审通过林丽娜等1位同志的三级教师(小学)职务任职资格,同意确认评审通过蔡丽英等49位同志的三级教师(幼儿园)职务任职资格。以上二百五十七位同志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7月14日。
附件:1.评审通过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名单(207人)
2.评审通过三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名单(50人)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