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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5-02-12 16:27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2.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月)

适用范围

2265

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2195

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芗城区、龙文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新罗区

2045

龙海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区、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区、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仙游县、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

1895

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

  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附件2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月最低工资标准

(元/小时)

适用范围

23.5

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23

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芗城区、龙文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新罗区

21.5

龙海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区、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区、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仙游县、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

20

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

  注:上述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抄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委有关部委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法院,省检察院,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