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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第三季度交通生活补助等就业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4-11-19 16:35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宁、厦临劳务协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165号)文件要求,经资料审核及涉黑排查通过,需为王宁等14人发放第三季度交通生活补助21000元,为王飞等9人发放第三季度跨省就业奖励54000元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7889830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