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报批〈13-20A编制单元(翔安区大嶝)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19〕23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13-20A编制单元(翔安区大嶝)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核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重要依据,请你局严格按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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