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林志伟)
日期:2025-01-23 15:5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被处罚个人

林志伟

身份证件号码

350212************

违法事实

2024年9月26日13时30分许,在翔安区新店街道蔡厝南里173号马路对面空阔地,发生一起因违规吊装作业导致废旧船骸脱钩砸中工人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厦门东海盛世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实际负责人林志伟,存在未组织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安全演练方案,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林志伟作出人民币贰万贰仟陆佰零捌元整(¥22608.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