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安办〔2019〕20号
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19〕2号),根据任务分工,区安委办对重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详见附件)。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落实方案,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翔安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