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零余额支付和单位零余额支付,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校验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
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应当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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