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完成前,项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工程结算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结算款至工程价款总额的97%,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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