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204-12-00-2024-001
- 备注/文号:厦翔香街办〔2024〕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30
各内设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根据《中共翔安区委办公室 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翔委办发〔2021〕7号)、《中共翔安区委办公室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翔委编〔2021〕18号)、《中共翔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厦门市翔安区各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更名的通知》(厦翔委编〔2024〕24号)《中共翔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香山街道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厦翔委编〔2024〕43号)《中共翔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涉海涉渔行政执法职责划转的通知》(厦翔委编〔2024〕51号)和《关于公布翔安区赋予镇(街)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厦翔政〔2022〕89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机构改革有关精神,现对我街道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事项153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158项,其中:其他权责事项48项、公共服务40项、其他行政权力47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许可4项。
附件:1. 香山街道权责清单
2.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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