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204-12-00-2023-001
- 备注/文号:厦翔香街办〔2023〕63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30
各内设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范本的通知》(闽委编办〔2020〕203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委编办〔2022〕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2〕41号)和《关于公布翔安区赋予镇(街)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厦翔政〔2022〕89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我街道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对我街道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新增行政执法事项174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162项,其中:其他权责事项48项、公共服务40项、其他行政权力49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许可5项。
附件:1. 香山街道权责清单
2.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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