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204-10-01-2023-021
- 备注/文号:厦翔香街办〔2023〕74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4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需对香山街道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召集人、组长:马志坚(党工委书记)
第 一 副 组长:张奕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郑汉忠(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康雨顺(党工委秘书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钟庆源(社区建设办)
林平育(综合服务中心)
朱 铭(综合执法办)
何志强(香山执法中队)
苏顺昌(翔安第二自然资源所)
张龙波(社区建设办)
沈君锐(社区建设办)
吴莎莎(社区建设办)
吴志山(莲河社区书记、主任)
吴闽华(霞浯社区书记、主任)
李志纲(霄垄社区书记、主任)
张金田(东园社区书记、主任)
王荣龙(珩厝社区书记、主任)
蔡奇怀(茂林社区书记、主任)
彭春林(沙美社区书记、主任)
陈锦芳(大宅社区书记、主任)
柳秀珍(吕塘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社区建设办(农业农村组),办公室主任由康雨顺担任,副主任由钟庆源担任,成员由林平育、张龙波、沈君锐、吴莎莎组成。办公室负责具体审查,经协调机制集体研究后报街道党工委会审批。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社区建设办(农业农村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审查宅基地申请资格,主要包括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旧宅处理方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核查“一户一宅”及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组织多部门实地踏勘;审查农房建设,主要包括建筑风貌,建房方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用地批准书》;落实“四到场”制度。
翔安第二自然资源所:负责审查国土空间规划、排查地质灾害隐患、明确地类、用地权属、是否涉及农用地转用、是否属于规划控制区;按分工做好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平台网上审批工作;参与“四到场”监管工作。
各社区:负责定期依法召开居委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对宅基地申请对象申请资格条件进行审议,重点审查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位置、用地面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影响相邻权利人利益,旧宅处理方式等;对于公示期间居民未提出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材料报送至街道;负责调处个人建房宅基地纠纷;协助做好不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户的说明和解释工作。
综合执法办:负责日常“两违”巡查,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房等工作,牵头建立执法联动巡查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移送执法中队查处。
香山执法中队:负责审查申请户成员是否存在违建行为;负责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相关规定,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行政处罚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裸房整治行动;参与“四到场”监管工作。
以上人员如发生工作变动,由接任者替任,不再另行发文。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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