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204-09-03-2022-003
- 备注/文号:厦翔香街办〔2022〕7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0
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现将《香山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香山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对“城中村”管理提出的相关要求,按照“党建引领、综合施策、批次推进”的思路,通过规范“城中村”出租屋管理等工作,坚决遏制“城中村”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推进辖区内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向纵深开展,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文明创建工作及前期调研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集中对居住出租房开展全覆盖排查,彻底摸清底数,摸排居住出租房的灭火器材配备情况,按照“没有配备到位的立即配备,过期的立即更换”的要求,完成灭火器材的增补更换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改善我区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自建出租房火灾“不扩大、不亡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对象
辖区内居住出租房:自建出租房、集体宿舍、群租公寓。
三、整治标准
结合我街道实际,以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为目标导向,以可操作性为原则,对整治标准进行明确。
一是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现象:严禁在店面、工厂、仓库、作坊等场所内住人、严禁在彩钢板、木板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室内隔断或搭建的场所住人、严禁出租房设置在地下建筑内。
二是疏散楼梯必须进行实体墙分隔,保证独立疏散,楼梯应能直通室外,并在底层建设硬隔离防火墙,采取砖墙与店面、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点、作坊、仓库、杂物间等部位进行物理分隔,砖墙上不得开设任何门窗孔洞。
三是配置消防器材:每个楼层必须配置2具4KG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在每层楼梯拐角处和每20米走道上至少配置1盏应急照明灯、必须按照居住人数配齐逃生面罩。
四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被占用、堵塞、封闭,必须保持畅通。
五是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在建筑内门厅、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或楼道口处、居住房间等室内空间违规停放及充电。
六是设置紧急救援逃生口:紧急救援逃生窗严禁被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封闭或遮挡。
四、工作职责
各社区:各社区作为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发动社区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社区小组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登记、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及时制定出租屋防火公约,组织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加快推进出租屋逃生窗开设、硬隔离防火墙建设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
综合执法办:街道作为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发动消防工作站、专职队、社区(村)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登记、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出租屋防火公约,组织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加快推进出租屋逃生窗开设、硬隔离防火墙建设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鼓励和支持出租人、管理人主动安装符合技防标准的技防产品和技防系统,完善出租屋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负责发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针对集体宿舍,群租公寓堵塞消防车通道、楼道乱堆杂物、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加强日常消防动态巡防和整治。
香山执法中队:负责对新增的违建出租屋进行拆除以及对历史 遗留的违建出租屋进行分类处置。
香山派出所: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收集出租屋信息,开展消防宣传并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联合镇街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出租房集中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采取 “责令三停”、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整治效果。
出租房管理人:履行出租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设置、配置出租屋的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逃生窗口、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等。对出租屋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收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反映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保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迅速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规范使用电气、燃气设施;按要求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达到懂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初期火灾、会逃生等基本要求;发现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或者管理人予以消除;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扑救、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其他相关职能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出租屋消防 安全监督管理。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排查登记。街道联合派出所发动消防工作站、消防专职队、社区(村)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集中精力对辖区居住出租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工作(附件1),全面采集房屋居住人信息,摸清底数并实行信息化管理。要督促房东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并签订责任书(附件2),督促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3)。排查登记期间,同步开展居住出租房的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 6 项整改标准进行排查,做到边查边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逐栋逐层整改。街道及派出所要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对存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依法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登记在册的隐患基本消除。
(三)加强宣传教育。街道及各相关单位要重点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出租房较集中的区域,宣传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要从保障房屋承租人自身安全和利益出发, 重点普及灭火器、消防逃生面罩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 深刻吸取各地出租房火灾事故教训,认清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社区要落实责任人,认真分析研判辖区火灾形势,结合实际,将排查整治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范畴。
(二)全面组织发动。街道和派出所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主体,要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发动并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自建出租房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进行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三)强化督导服务。街道联合专职消防队不定期对各社区等有关单位加强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四)准时报送材料。请各社区于2022年11月3日完成全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工作(附件1、2、3、4、5、6)并将相关附件及材料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联系人:许佳贤,联系电话:7880865。
附件:1.翔安区居住出租房自查自纠登记表
2.翔安区居住出租房出租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3.翔安区居住出租房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4.翔安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情况明细表
5.翔安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明细表
6.翔安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验收表
附件1
翔安区居住出租房自查自纠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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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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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情况 |
所在层数/建筑总层数 |
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所在建筑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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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 情况 |
出租房间数(间) |
承租人员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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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业主基本信息 |
房东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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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或管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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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情况 |
排查时间 |
排查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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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出租房基本消防安全条件 |
整改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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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户主(是□否□)与承租户签订消防责任书;二房东(管理人)(是□否□)与承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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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设置,(是□否□)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是□否□)在底层建设硬隔离防火墙,采取砖墙与店面、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点、作坊、仓库、杂物间等部位进行物理分隔。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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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于出租房内或楼梯间、过道等公共区域,(是□否□)在上述区域充电。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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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性建(构)筑物。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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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杂物或严重堵塞,(是□否□)具备安全疏散条件。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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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疏散楼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直通屋面和首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屋面的,(是□否□)设置竖向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堵塞,设置门禁系统的,断电后(是□否□)自动开启。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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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配备、设置相应灭火器、逃生面罩、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鼓励为每层楼公共区域和每个房间安装独立式烟感探测器。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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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入户总闸、电表箱(是□否□)加装空气开关等用电保护装置,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等。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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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灭火救援障碍物,每层楼公共区域(是□否□)设置逃生窗。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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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是□否□)组织租住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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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场所人员签字: (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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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所在层数/建筑总层数,如出租房屋位于第5层、所在建筑共10层,则填写为5/10; 如一栋5层建筑全部用作出租房屋的,则填写为1-5/5; 2. 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所在建筑总面积,如1栋总面积5000平方米的建筑,其中出租房 屋面积200平方米,则填写为200/5000; 3. 消防设施标准:①每层至少配置2具4KG 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在每层楼梯拐角 处和走道上至少配置1盏应急照明灯;鼓励配置消防卷盘、逃生缓降器、简易喷淋及 独立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措施。②自建出租房每层(不超过5间出租房间,含5间)至 少配置2具4KG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每层6至10个房间出租的,配置4具4KG 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每层11至15个房间的配置6具4KG级别以上的ABC型灭 火器;每多1至5个房间,增加配置2具灭火器。灭火器应2个一组,分散布置。③ 出租房每层公共区域(走廊、客厅等)需设至少一个不小于1*1米的逃生窗(严格要 求每个房间至少要设置一个不小于1*1米的逃生窗); 4. 此检查记录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存档,第二联出租人存档, 第三联属地街道政府存档备查; 5. 对于出租房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应当明确整改期限,不得超过7日; 5、排查过程中,对于出租房存在违反地1项至第10项,且不能立即整改或不能在规定时 限内整改的,一律不得对外出租;对于已经出租的,一律予以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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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翔安区居住出租房出租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推进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平安翔安建设,预防和减少全区出租房火灾危害,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出租人是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出租房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督促承租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监督、制止承租人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行为。
二、遵守村居民防火公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
三、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齐配足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具备良好的安全疏散条件。
四、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通知承租人消除,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五、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管,发现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派出所。
六、居住出租房未安装电气保护装置的,应安装应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存在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或者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危及电力安全行为的,必须坚决整改。
七、出租房内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动火部位设置独立房间(厨房)集中使用,且与其他房间和人员疏散通道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能自然通风排风。
八、楼梯、消防通道不堆放杂物,安全出口畅通,不设置阻碍逃生的防盗门窗。
九、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疏散和协助灭火及火灾调查。
十、禁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
十一、不得改变建筑原本的使用性质,不得将建筑改造成“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性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发现“三合一”场所应立即进行整改,实现生产与生活场所隔离,或向派出所报告,依法进行查处查封。
十二、因抽烟、用火不慎等过失行为引起火灾,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房屋租赁期间,本责任书长期有效。
出租房详址:
香山街道(盖章): 出租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翔安区居住出租房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推进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平安翔安建设,预防和减少全区出租房火灾危害,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承租人是出租房承租单元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承租人应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三、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
四、承租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过载用电,不得在房间内采用明火烹饪。
五、承租人不得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六、承租人不得违规将电动车停在房间、走道、楼梯等室内空间,不得违规给电动车充电。
七、不得擅自停用、损坏出租房消防设施器材。
八、因抽烟、用火不慎等过失行为引起火灾,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房屋租赁期间,本责任书长期有效。
出租房详址:
出租人(签字): 承租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翔安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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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居住出租屋基本情况 |
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
保命墙设置条件摸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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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地址 |
所在建筑类别 |
所在层数/建筑总层数 |
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所在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
承租人员数量(人) |
出租业主姓名 |
联系方式 |
灭火器(具) |
应急照明灯(具) |
逃生面罩数量(个) |
疏散标志数量(个) |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只) |
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处) |
符合标准逃生窗数量(个) |
楼梯数量 (部) |
首层楼梯口是否停放电动自行车(是/否) |
楼梯口是否满足保命墙设置条件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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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所在建筑类别分别填写高层建筑、多层建筑; 2、所在层数/建筑总层数,如出租房屋位于第7层、所在建筑共20层,则填写为7/20;如一栋3层建筑全部用作出租房屋的,则填写为1-3/3; 3、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所在建筑总面积,如1栋总面积8000平方米的建筑,其中出租房屋面积120平方米,则填写为120/8000; 4、消防设施标准:①每层至少配置2具4KG 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在每层楼梯拐角处和走道上至少配置1盏应急照明灯;鼓励配置消防卷盘、逃生缓降器、简易喷淋及独立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措施。②自建出租房每层(不超过5间出租房间,含5间)至少配置2具4KG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每层6至10个房间出租的,配置4具4KG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每层11至15个房间的配置6具4KG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每多1至5个房间,增加配置2具灭火器。灭火器应2个一组,分散布置。③出租房每层公共区域(走廊、客厅等)需设至少一个不小于1*1米的逃生窗(严格要求每个房间至少要设置一个不小于1*1米的逃生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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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翔安区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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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镇街/社区 |
出租房屋地址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进度 |
拆除影响人员逃生的金属栅栏(个) |
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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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灭火器(具) |
增设应急照明灯(具) |
增设逃生面罩数量(个) |
增设疏散标志数量(个) |
增设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只) |
增设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处) |
增设楼梯数量 (部) |
增设符合标准逃生窗数量(个) |
增设保命墙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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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
XX街道XX社区 |
西里XX号 |
灭火器个数不足 |
已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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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影响人员逃生的金属栅栏包括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封闭或遮挡的栅栏。 2. 消防设施标准:①每层至少配置2具4KG 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在每层楼梯拐角处和走道上至少配置1盏应急照明灯;鼓励配置消防卷盘、逃生缓降器、简易喷淋及独立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措施。②自建出租房每层(不超过5间出租房间,含5间)至少配置2具4KG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每层6至10个房间出租的,配置4具4KG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每层11至15个房间的配置6具4KG级别以上的ABC型灭火器;每多1至5个房间,增加配置2具灭火器。灭火器应2个一组,分散布置。③出租房每层公共区域(走廊、客厅等)需设至少一个不小于1*1米的逃生窗(严格要求每个房间至少要设置一个不小于1*1米的逃生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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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翔安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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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地址: 验收时间: 验收人: 场所责任人或承租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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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验收标准 |
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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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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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户主与承租户签订消防责任书;二房东(管理人)与承租户签订消防安全 责任书,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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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硬隔离防火墙,采取砖墙与店面、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点、作坊、仓库、 杂物间等部位进行物理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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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于出租房内或楼梯间、过道等公共区域,严禁在 上述区域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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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热器具;严禁违规违法改造; 严禁使用铜丝、铁丝替代保险丝或不使用安全用电保护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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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拆除出租屋中采用易燃夹心彩钢板搭建的临时性建(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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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内堆放影响疏散的物品;疏散楼梯要能直通屋顶 且门要能从内向外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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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出租屋外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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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逐层公共区域和每个房间至少配置2具ABC干粉灭火器;为每名租住人员配 备1具逃生面罩。鼓励为每层楼公共区域和每个房间设置独立式烟感探测 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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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出租人必须强化消防安全意识,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自检自查, 督促承租人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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