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204-07-00-2025-001
- 备注/文号:厦翔香街办〔2025〕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8
东园社区,各内设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各相关单位:
现将《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三类农房改造“以奖代补”空间提升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8日
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三类农房改造“以奖代补”
空间提升改造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加快推动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样板集镇、样板村创建的通知》(闽建村函〔2024〕25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确认翔安区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为2025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样板村。为顺利开展2025年东园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三类农房改造试点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24〕8 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香山街道东园社区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厦翔政办〔2025〕7号)文件要求,特制定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三类农房改造“以奖代补”空间提升改造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通过摸排,引导有意愿、有条件的居民报名,从中选择户型和平面布局具有普遍性,设计上易于推广的农房开展三类农房改造,改造完成投入使用后广泛组织居民、乡贤参观、并予以推广。
1. 适老化改造。 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重点做好卫生间、厨房的适老化改造,通过防滑地面、助力扶手、无障碍设施、声控开关、报警器等改造,解决起床、如厕、用餐、出行等方面安全隐患。同时进行通风、采光、收纳空间等等改造,房前屋后增设聊天座椅,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2. 宜居化改造。从优化空间利用(户外和室内)、完善使用功能(卫生间、浴室、庭院、阅读和交流空间等)、景观设计等方面,开展宜居性改造,提升居住品质,引导乡贤返乡居住,提升本地居民居住舒适度。
3. 民宿化改造。在宜居基础上,按照民宿的设计理念和标准,设计并改造农房,引导居民返乡运营民宿,增加资产收入。
二、资金保障
为更好地推进三类农房改造工作,提高居民积极性,采取“以奖代补”即街道一次性资金补助与居民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原则上,适老化改造按照最终结算价80%奖补,补助上限不超过5万元,对于确实特别困难的居民可提高奖补比例;宜居化改造按照最终结算价80%奖补,补助上限不超过5万元;民宿化改造以栋为单位,按照最终结算价50%奖补,每栋补助上限共计不超过5万元。补助范围为2025年东园闽台乡建乡创样板村创建范围内的农房,为了利于推广,补助名额不设置上限,根据审批情况而定,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资金补助的,不再给予奖补。监理核量费用及第三方造价咨询费用由街道财政支出。改造所需奖补资金由街道财政统筹,补助经费在改造验收合格后由东园社区向东园社区工作组提出申请,并由东园社区工作组审核报送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会议研究通过后由街道拨付给东园社区,再由东园社区拨付给居民。
三、实施流程
1. 摸排上报阶段:东园社区进行三类农房改造宣传、动员、摸底,居民签署申请改造书(附件1)后,汇总上报初步名单。驻村闽台乡建乡创设计团队现场查勘,并确定整治改造名单,由东园居委会召开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两违”建筑不得列入三类农房改造试点。(居民申请及集体评议流程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三类农房改造试点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24〕8号)中规范操作程序执行。)
2. 项目前期阶段:由驻村闽台乡建乡创设计团队负责三类农房改造方案设计,东园社区要与居民充分沟通,让其明确知晓农房改造方案是免费设计。改造前,设计方案要经居民签字确认。
3. 实施改造阶段:居民可自行聘请乡村建设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方根据台湾设计团队提供的设计图、施工图进行报价,报价获居民认可后,由东园社区工作组提交香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审核通过即可开工建设;居民要求自行安排设计的,设计方案、工程报价同样要经香山街道党工委会议审核通过方可开工建设。改造前,居民须签署知情承诺书(附件2)。工程施工前,由东园社区工作组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工程竣工后由施工方出具竣工图,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量核对,出具第三方监理报告,并在三类农房改造验收表上签名。施工阶段,香山街道社区建设办要做好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工作。
4. 验收收尾阶段:由东园社区工作组牵头,组织街道社区建设办、东园社区、驻村闽台乡建乡创设计团队、监理单位展开联合验收(民宿化改造可邀请区文旅部门参加), 改造整治内容与设计相符,同时符合三类农房样板成效要素要求,达到居民实际使用需求的,予以验收通过(附件3)。对于整治改造不到位、不完善的地方,由东园社区负责督促整改落实。验收合格后,居民携三类农房改造验收表(附件3)、无拖欠工程款证明(附件4)等前期、实施、验收全过程材料至东园社区申请补助经费。
5. 资金拨付阶段:
①项目实施费用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造价审核完成出具结论价后,相关材料由东园社区向东园社区工作组报送,东园社区工作组审核把关后报送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后,费用由街道拨付至东园社区。
②东园社区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给居民。
③本资金专款专用。
6. 项目档案归档阶段:
①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全过程材料及资金拨付相关材料由东园社区工作组收齐后移交街道社区建设办。
②街道社区建设办整理好项目材料后移交街道档案室归档。
四、其他事项
1. 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三类农房改造“以奖代补”空间提升改造工作项目确认、验收及资金使用等情况,东园社区要通过社区公开栏、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全程公示。
2. 项目实施过程中,东园社区工作组要特别注重从项目申报到项目验收全过程相关资料的整理保存,包括社区意见台账、相关会议记录、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居务公开资料和项目建设前后照片等,安排专人整理、建档。
3. 东园社区工作组为项目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街道社区建设办要加强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推进协调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定期报送分管领导。
4. 工程量认定由东园社区工作组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量核对,出具第三方监理报告,并在三类农房改造验收表上签名。
5. 工程款确认由香山街道东园社区工作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报告,作为奖补依据。
6. 在项目奖补资金拨付后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取消或收回奖补资金,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三类农房改造试点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24〕8 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香山街道东园社区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厦翔政办〔2025〕7号)文件要求执行。
8. 本方案由香山街道社区建设办负责解释,有效期从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3月28日,有效期一年。
附件:1. 申请改造书
2. 知情承诺书
3. 东园社区三类农房改造验收表
4. 无拖欠工程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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