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翔安区政府网站上(http://www.xiangan.gov.cn/)信息公开专栏的街道信息公开栏中下载。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翔安区莲亭路805号;邮编:361101;联系电话:0592-7888798;传真:0592-7620987;电子邮箱:xamajddzb@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民安街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任务,做到组织有保障,工作措施到位,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通过翔安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主要内容包括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常态化重点信息公开,包括街道每月临时救助公示12条、每月低保对象补助金名册12条、每月特困对象补助金名册12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明细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明细9条等情况; 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9条。不予公开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街道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2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邮件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街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党政办为具体负责部门。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并结合我街实际,提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把审查关,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持续做好错误、敏感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确保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准确。继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的平台优势,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示公报、重点信息公开等栏目和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相关信息;线下在街道下设的便民服务大厅公示栏进行信息公示展出。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形成了立体的传播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还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 1.信息公开的时间需要更加及时。2.公开内容的重点需要更加突出。今后将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抓好公开平台体系建设应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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