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10:21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并形成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公开内容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将全文电子化在翔安区政府网上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中任何疑问,请联系:电话:0592-7070005,邮箱:xaxx@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镇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单位机构设置信息8条,自身建设类信息14条,人事任免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科教文卫类信息1条,公共服务清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来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已办结6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制作、谁认定、谁办理”的原则,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做好热点回应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多方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新圩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新圩镇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设了办事指南查询机、意见征集、投诉电话、设立群众意见收集邮箱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严格按照区政府和镇有关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监督,明确政务公开职能部门,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同时,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严谨性和时效性。适时参与工作考核,在必要情况下参与社会评议,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我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和公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点精神,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程度;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实现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既定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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