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1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及镇党政办公室制作、获取、保存的政府信息,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依法免于公开的除外。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编制《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镇党政办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政府办公室将根据本目录分类办法编制具体的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以电子版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适时更新。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请点此(链接)。
(二)政府信息的分类 包括政策法规、机构职能、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突发公共事件、公务员招录、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三)编排体系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党政办信息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成文日期、文号等内容。 说明: 1.索引号: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2.信息名称: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 4.生成日期: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5.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四)公开渠道 1.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xiangan.gov.cn/zfxxgk/zhenj/XM06903/zfxxgkzn/;
2.政务新媒体:清风内厝微信公众号;
3.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4、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镇政府)上塘社区231号内厝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2-7076959,本机关同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厦门市翔安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便于群众查阅。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5、厦门市翔安区档案馆地址:翔安区顶曾路360号C区二楼,正常工作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00到5:00。夏令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到12:00,下午3:00到6:00。冬令时间(10月1日至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到12:00,下午2:30到5:30。联系电话:0592-7889722
6、厦门市翔安区图书馆地址:翔安区顶曾路360号A区一楼,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日8:00—20:00(周五除外),每周五下午闭馆设备检修。联系电话:0592-7889165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工作机构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内厝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社区上塘231号。邮政编码:361101;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电话:0592-7076959,传真号码:0592-7275958。
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内厝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宣传委员)林嘉祥
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洪炳权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及镇党政办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当面申请,也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网上预申请向镇党政办受理机构递交《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一)受理机构:
内厝镇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2-7076959
传真号码:0592-7275958
电子邮箱:xan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社区上塘231号
邮政编码:361101
受理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社区上塘231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s://www.xiangan.gov.cn/zfxxgk/zhenj/XM06903/ysqgk/),填写后附身份证明并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http://www.xiangan.gov.cn/zfxxgk/zhenj/XM06903/zfxxgkzn/,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者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应通知申请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独立申请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一并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门市财政局关于)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函税(2021)4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 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 开。但是,第一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 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7076959,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社区上塘231号,邮政编码:361101)或者相关政府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