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3-07-06-2024-001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4〕17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5
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市、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镇预算资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范围及流程
各部门均应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并对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镇经服办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汇总,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在要求时限内向区财政局报送单位预算和编制说明。预算草案经区财政局初审后,修改报分管区领导审阅。政府预算草案按规定程序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人大审议通过后,区财政正式批复下达预算指标。
二、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及要求
1.全口径编制部门预算。各部门要充分、合理预计各项收入,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支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一是基本支出预算应根据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政策和预算定额标准等有关规定以及单位人员、车辆、物业面积等基础数据,应编尽编。二是项目支出预算应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本部门职责,按照支出用途分类编制项目,具体分为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基建项目三类,并优先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不留“硬缺口”。三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文件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支出凡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四是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应根据《厦门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有关规定,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期限(起止时间)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当年所需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等内容。五是非税收入计划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编制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本单位收入。六是3年支出规划应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编制三年支出规划,促进支出政策和规划编制有机衔接。七是绩效目标是各预算单位应对申请的发展经费、基建项目和转移支付预算填报绩效目标及
相应绩效指标,部门专项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主要反映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每项工作任务涉及的项目信息。
2.规范预算编制流程。成立预算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经服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服办和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编制工作。各部门要依据有关文件、会议纪要、政策规定、工作职责等,按本年实际资金需求编制当年预算。对发展项目和基建项目要按规定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重点说明项目的立项依据、主要用途、实施期限、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预算与支出政策的匹配性。各部门预算编制完成后报经服办审核汇总,经服办要对各部门报送的预算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各部门工作轻重缓急,压缩非急需、非刚性项目,归并零星分散、内容交叉的项目,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工作;并重点做好“新增项目”审核和“到期项目”清理。经服办审核后的预算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再按程序报送区财政局。
3.切实做到花钱问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各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应积极开展事
前绩效评估,强化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防止使用过程中的损失浪费。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取消。
三、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1.压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决策机制,在收入征管、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执行进度、项目预算调剂、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项目预决算审核、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问题整改等方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集体决策研究,建立决策流程和制度。镇经服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和预算项目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执行中,除中央、省、市、区出台的政策外,原则上不新增普惠性政策,确需出台的,通过清理整合部门现有政策消化。二是执行中临时增加的增支事项。需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厦翔政〔2017〕136号)文件规定,按程序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审批。除区委、区政府决策的重要事项外,区财政局上半年不追加部门预算;对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10%(含)以上的部门,原则上不追加预算,优先在部门预算盘子内调剂解决。各部门预算追加项目,要一并说明项目的绩效目标。三是对年初预算未明确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要尽早开展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镇经服办将定期对支出进度排名进行通报,对支出进度未达到序时的部门,纳入重点监控名单。
3.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一是对已细化的项目资金,特别是重大项目资金,各部门应提前做好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执行进度,减少资金滞留。二是对尚未细化的项目资金,各部门应抓紧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上半年仍未细化的,原则上纳入预算调整统筹安排,避免“钱等项目”,造成资金沉淀。三是对当年度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镇经服办将按规定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度急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四是对基建项目资金,各部门要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及其支出进度。对于涉企扶持资金,要尽快启动申报工作,及时足额兑现各类已出台的涉企扶持政策,让政策尽早发挥效益。
4.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整改巡察、审计查出的问题。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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