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3-07-06-2024-001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4〕20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5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厝镇在建和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9-05 17:10

各村(居)、镇各部门:

  现将《内厝镇在建和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内厝镇在建和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镇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强化辖区扬尘污染管控、臭氧防控,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厦门市建、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翔安区在建、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在建、拆除工地扬尘治理长效机制,落实扬尘防治 “6个100%”措施(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建筑废土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解决在建、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以属地管理、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国有企业带头履责、参建单位主体履责、执法部门行政履责的“多方共治”为主体,通过拉清单、明责任、严标准、勤自查、强督查、广宣传的“六步工作法”,不断压实全镇在建、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各参建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三、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开展扬尘防治工 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农业农村科-环保口牵头组织工地扬尘督导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普法宣贯及环保网格化监管培训工作。

  2.村居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各类在建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农村生活污水工程、交通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全镇拆除工地的扬尘防治工作。

  3.综合执法办负责交通工程的扬尘防治工作。

  4.农业农村科-农口负责水利工程扬尘防治工作。

  5.执法中队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在建、拆除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执法工作。

  6.区属国企负责各自储备用地和所属工地的扬尘防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将工地扬尘污染防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攻坚与常态整治相结合,持之以恒解决工地扬尘污染问题。

  2.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部门之间联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同时借力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拓宽数据获取渠道,促进与区各有关单位紧密配合和通力协作,强化齐抓共管和联合攻坚,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3.加强工作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做出各类工地的施工许可前,要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告知参建各方主体扬尘防治相关责任义务。

  4.开展网格化监管培训。组织四级网格员培训,重点对施工扬尘、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等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学习,强化网格员能力素质建设,充分发挥网格化环保监管作用。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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