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厝镇工矿商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创业就业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4月25日 星期五

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3-06-05-2025-001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5〕1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0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厝镇工矿商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2-20 08:49

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同安美林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1·5”中毒事故等近年来有限空间事故教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行业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现将《内厝镇工矿商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关于内厝镇工矿商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深入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水平,切实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事故能力,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通过本次专项整治,熟悉整治范围和要求,全面摸排全镇有限空间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全面消除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确保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对涉及有限空间(密闭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整治,分行业领域聚焦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或者探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

  (二)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建设办负责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养护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负责危房改造、房屋修缮、危房鉴定等过程中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环卫所负责对市政道路、市政设施、环卫、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燃气、加气站、园林绿化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3.新店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和修理过程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和修理过程等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4.安监站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以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中界定的工矿商贸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5.文化中心负责学校、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网红打卡点、景区非景区等单位内供水、排水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重点包括化粪池、地下消防泵、地下管道、地下室、污水池(井)等。

  6.事务办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社会养老场所等行业涉及特种设备、环卫、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

  7.经发中心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以及供水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负责农业(沼气池、饲料加工等)生产、农药使用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8.经服办负责成品油加油站、报废汽车拆解、二手车市场、所属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贸企业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9.卫健办负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等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0.环保办负责对涉及放射性物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1.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其监管范围内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2.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等行业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强化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充分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制度,强化全过程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三、整治内容

  (一)建立有限空间台账

  1.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确保台账中的有限空间数量、作业危险因素等全面、准确。

  2.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本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防护装备管理、应急管理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安全培训,对监护人员、作业审批人、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有限空间作业承发包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和现场监督。

  (三)强化日常安全监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有多个有限空间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具备条件的有限空间采取上锁、设置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防止相关人员未经审批进入。监护人员负责在作业前解除物理隔离措施。鼓励生产经营单位采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四)配齐安全设备器材

  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因素的特点,按照标准规定配备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者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监护人员负责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五)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

  1.作业前的准备。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大小,明确分级审批要求。对于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清理清淤、检维修作业,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审批。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2.作业过程管理。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作业点(处)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浓度低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监护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3.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六)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

  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进行评估。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阻止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1月21日至1月22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常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的舆论氛围。

  (二)检查整改阶段(2025年1月23日至5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开展全面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请各相关部门于每周三下午3点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主要做法(附件1)。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有关部门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总结报安监站。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将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

  (二)从严检查推进。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将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三)深入宣传教育。有限空间作业涉及企业点多面广,数量大,全面有效及时的宣传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各相关部门把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和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利用宣传栏、印刷品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新媒介,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同时,要以警示教育片为切入点,把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关键,把一线作业人员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强化外包作业的统一协调管理,推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措施要求的严格落实,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后果扩大。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企业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工做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工作情况

  组织隐患排查    人/次,排查点位   个,排查发现隐患共   个。其中,一般隐患   个,重大隐患  个;已完成整改  个,未完成整改   个。

  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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