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05 16:41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严格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内厝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布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51231日,统计数据为20151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社区231号,邮编:361105,联系电话:0592-7076959,传真:0592-7275958,电子邮箱:ncdzb@126.com 

  一、概述

  2015年,内厝镇政府信息公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内厝“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截止20151231日,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累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信息197条;受理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二)工作要点部署落实情况。2015619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翔政办〔201577号)正式下发,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等5大方面工作要点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明确了相应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内厝镇政府根据文件要求,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求把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同时,我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各级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我镇还加强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内厝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分别于20156月、11月两次就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于20151126日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三)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2015年,我镇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并依托党政办公室的具体开展,形成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指定一名兼职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四)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保密部门依照职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求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根据全区统一部署,配合区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在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内厝镇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内厝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内厝镇行政职权目录》《内厝镇行政职权统计表》、内厝镇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流程图(新建、翻改建)、内厝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程序流程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六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发生。七是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和村(居)务公开的衔接配套制度,规范和完善政(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形成较为完备。

  (五)渠道建设及利用情况。继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公开及时、受益面广的显著优势,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

  (六)工作亮点及成效。2015年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始终践行建设阳光政府的工作理念,在工作内容、工作基础、工作理念上均取得较大进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配套设施依托党政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软、硬件设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知识,通过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2008201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1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翔安区档案馆和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内厝镇政务公开栏的形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镇2015年度和历年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镇2015年度及历年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镇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15及历年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全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且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镇主要通过网站、区图书馆、档案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夯实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梳理。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内容深度,试行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三是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71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数71条,无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71

  632

  其中:1.网站公开

  

  71

  561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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