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严格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内厝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布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为2014年1月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社区231号,邮编:361105,联系电话:0592-7076959,传真:0592-7275958,电子邮箱:ncdzb@126.com)
一、概述
2014年翔安区内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实现内厝科学跨越发展服务。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累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信息189条;受理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所、中心)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一名兼职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同时,及时调整充实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有序推进。
(三)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厦翔政办〔2014〕50号)的相关要求,及时健全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暂行规定》等制度。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内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两种渠道开展。一是在翔安区人民政府及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两级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纸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2008至201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2014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9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8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 1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翔安区档案馆和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内厝镇政务公开栏的形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镇2014年度和历年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体现为民、便民服务,目前翔安区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免收相关费用。
本镇2014年度及历年均未产生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镇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08至2014年均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2014年及历年均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能落实得还不够到位,很多具体细致的工作未能及时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需进一步培训和提高。
2、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方案、意见、听取公众意见等方面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
3、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目前主要通过网站、区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农村网络普及、群众使用计算机水平、出行方式有限,今后需逐步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的要求,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加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通过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培训等形式,加强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与学习,逐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
2、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梳理。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内容深度,试行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
3、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6 |
56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6 |
56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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