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了2014年度马巷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为2014年1月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发文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翔安区马巷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南路158号;邮编:361101;联系电话:0592-7161551;传真:0592-7169528;电子邮箱:mxzdzb@xiangan.gov.cn)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力指导支持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办法》等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实现马巷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服务。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翔安区马巷镇人民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累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信息0条;受理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二)组织机构人员情况。2014年我镇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充实和调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并依托办公室的具体开展,形成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指定一名兼职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三)制度建设落实情况。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马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马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马巷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同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
(四)渠道建设利用情况。马巷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三种渠道开展。一是在翔安区政府及马巷镇政府两级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马巷镇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三是在马巷镇档案室提供咨询、查阅。
(五)工作亮点及成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配套设施依托党政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软、硬件设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知识,通过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2008至201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4年我镇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共公开信息4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及阅档室等三种形式,为公众了解政府各类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镇本年度及历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体现为民、便民服务,目前我区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免收相关费用。本年度及历年我镇未产生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08-2014年均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及历年均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二)附表:
指 标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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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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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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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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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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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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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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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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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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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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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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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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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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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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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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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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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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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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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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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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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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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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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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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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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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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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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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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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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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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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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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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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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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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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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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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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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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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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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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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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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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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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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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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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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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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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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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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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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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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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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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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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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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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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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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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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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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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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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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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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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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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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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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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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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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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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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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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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