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店镇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翔政办〔2015〕77号)要求,围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镇认真研究,召集各办、中心,进一步明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职责任务,做好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严格遵守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及时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一是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区档案馆工作;二是每月及时向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截至目前,共向“两馆”移交政府文件54份。
(三)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加强对公众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二是重点做好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服务,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四)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的回应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言论,正面引导舆论。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方面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拓展网站互动功能,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等方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信息,如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提升网站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保障制度建设。另外,通过行手机短信、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另一方面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充分发挥网站主渠道作用,优化网站整体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信息等栏目,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整合,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查询搜索功能。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一)继续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及时更新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事项公开栏和办事指南内同,确保向公众提供准确信息公开服务。
(二)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栏、居务公开栏的建设,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
(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公布我镇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具体做法,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及居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做好征地工作、人事任免、个人建设用地审批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暂时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需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并说明理由。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答复申请的期限和收取费用的范围及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在发布前要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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