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15:5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需咨询,请与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龙田南三路1号主楼1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7099988,传真:0592-70905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大嶝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大嶝街道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统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发布各类信息共2条,涵盖机构职能等内容,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大嶝街道全面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处理工作办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嶝街道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主要为辖区居民,主要聚焦宅基地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街道已依规完成答复2件,答复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大嶝街道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保证了信息发布准确、规范、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大嶝街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英雄三岛”微信公众号、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广告宣传栏等方式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大嶝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信息情况进行全面的查自纠,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并将政务公开纳入考核内容,设置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积极采纳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大嶝街道的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及全街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群众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多样;二是公开信息质量的还需提升。

  下一步,大嶝街道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整合发布渠道,强化平台建设,优化发布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及时进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完善工作体系,规范制度流程,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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