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做好翔安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翔发改规〔2024〕1号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关于做好翔安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推动我区2024年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6日

关于做好翔安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我区2024年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为全年经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

  1.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措施。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开展“大走访”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辅导,保证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2.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打通民营企业发展堵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促进交流活动,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工商联)

  3.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对辖区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强普惠小微、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4.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加快推动优质企业上市,积极走访调研拟上市企业,定期监测上市企业运营情况并为上市及拟上市企业提供咨询、协调服务。组织开展资本市场融资路演及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世界银行成熟度评估体系,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研究制订我区2024年度营商环境提升方案,配套实施首批营商环境提升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宣传、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

  二、紧抓项目扩投资

  6.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鼓励项目参建单位春节期间尽可能“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配合市级做好重点项目春节不停工激励工作。(责任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发改局)

  7.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投资。鼓励民间资本采用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挖掘、大力推广促进民间投资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建设与交通局、市政园林局、金融办)

  8.推动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动重大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联合重大片区指挥部开展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落实分级推进机制,确保重点项目一季度按序时计划完成投资。加强沟通协调,深化一线服务,推动区领导跟踪挂钩重点项目机制,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及时协调存在问题,对标推进,多措并举调动各责任单位、代建单位工作积极性,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建设与交通局)

  9.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做实做细项目储备,争取更多中央资金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

  10.强化招商和项目落地。开展招商引资实绩竞赛,力促项目早签约、早开工,促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强化基金招商,筛选具有优质产业背景的子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与我区“4+3+3”现代化产业体系相符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招商,强化央企招商,推动在谈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局、招商集团)

  11.加快项目策划和转段开工。围绕“4+3+3”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片区开发、社会民生补短板、城中村改造等领域,谋划策划一批综合效益好的大项目好项目,并推动策划生成的项目加快转段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相关部门)

  12.加强用地用林用海用能保障。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针对一季度需要重点服务保障的大项目,主动对接、提前介入,积极研究破解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要素保障问题。统筹相关保障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用能需求。(责任单位:资规局翔安分局,区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稳定工业生产

  13.鼓励企业增产增效。鼓励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提高产能,扩大生产,并引导企业争取市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4.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展销展览、产品推介、产销对接,并引导企业争取市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5.加大“小升规”企业培育力度。配合市级做好规下企业政策辅导及业务培训,推动更多小微企业提档升级、增产增效,支持企业“小升规”。(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翔安供电分局)

  16.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加速构建完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和智能化高端化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

  17.降低电费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电费融资方式,主动降低企业电费融资成本。对规上工业企业通过承兑汇票、信用证、贷款等融资方式缴交电费的,据实给予40%的贴息,其中,企业同期销售收入、用电量均实现同比增长的,对同期电费同比增长部分再给予10%的贴息(不含上年同期销售收入或电费为零的企业)。贴息每半年兑现一次,单家企业每半年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不足1万元的不予补助。(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翔安供电分局)

  四、深挖潜力促消费

  18.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抓住春节等消费节点,开展第七届翔安缤纷购促消费活动,即开展9场代表镇街的特色线下主题促消费活动和3场重大节日节点线上主题促消费活动,激发民众消费热情,扩大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9.扩展壮大文旅消费。举办“诗意厦门 闽韵翔安”文旅推介会,通过文旅推介的方式,吸引游客来翔旅游消费。推动“旅行社+景区+酒店”联合营销工作,发挥产业带动优势,推动翔安区文化旅游企业做大做强。举办“声动翔安”歌手赛等活动,通过文化活动引流拓客。发挥奥体中心、国际博览中心等平台优势,招引更多高端展会、大型会议落地。(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商务局)

  五、巩固外资基本盘

  20.推动外资保稳促优。拓展引进外资新模式,鼓励外资企业未分配利润再投资,助力强链延链。加强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及时协调问题和困难,定期跟踪推进,力促重点项目、企业尽快到资。(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六、扎实做好冬春农业生产

  21.全面推进春粮生产。加快冬春生产进度,确保完成1.16万亩粮食作物种植任务。建设2个马铃薯、甘薯示范基地,推广新品种及适用技术,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力争春粮产量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22.抓早抓好春耕春播。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全力推进0.57万亩早稻和1800亩春播旱粮生产任务。积极扩种旱粮,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引导农户扩大大豆、油料播种面积。提升春耕质量,抓好水稻育秧,做好农资储备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跟踪做好粮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供应,确保春耕需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镇街)

  23.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生猪、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等生产,新种春季蔬菜2.2万亩,推动1500亩叶菜基地建设,保持全区能繁母猪存栏1.1万头。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持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七、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24.鼓励留厦过年。关爱企业职工,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落实好工资、休假、福利等待遇保障,及时处理欠薪投诉案件,让职工快乐安心过春节。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助力留厦员工及家属欢庆春节。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妇女、儿童群体,对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职工和家庭,开展送年货、送礼包等慰问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财政局)

  25.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未雨绸缪、多病共防,抓紧抓实以流感、新冠病毒、诺如病毒感染等为主的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持续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发出预警信息,提出工作建议;完善应急药品储备制度,做好流感、新冠治疗药品储备。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管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流感疫苗,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减少感染风险。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的环境清洁,外出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提升公众科学防控意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

  26.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加大企业需求摸排力度,组织“春风行动”及省内外招聘等系列稳工招工活动,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总工会、工信局)

  27.做好重点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配合市级持续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启动辖区平价商店运营机制,加强辖区农贸市场主要主副食品日常价格监测,积极开展辖区大型超市督导检查及平价商店巡察工作,及时掌握肉、禽、蛋、菜、水产品等主要副食品量价情况,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量足价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八、加强安全生产

  28.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统筹发展和安全,分析研判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抓好应急值守和处突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安委办各成员单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季度经济工作,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要求,抓紧出台实施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挂钩服务机制,推动政策举措落实,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区发改局要牵头对一季度经济工作进行跟踪协调,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本措施中的具体政策规定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在扶持资金上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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