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0:5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由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投资大厦1722;电话:788939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公众关注关切,积极回应社会数据需求,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文件数2条,其中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信息0条;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0条;规划计划动态类信息0条;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1条,不予公开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按时答复3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核程序。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重要文件,由具体业务组(队)撰写、组(队)负责人审核把关,再经分管领导、局长审核后发布,依法依规做好文件校核、保密审查工作。二是严格做好文件管理报送。对公开文件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汇总,严格按照时间和格式标准,每月两次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以纸质形式送达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备份,以网络电子化及纸质查阅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持续做好网站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加强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各项内容及时更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由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内容维护、组织协调、依申请公开反馈等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随着公民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提高,依申请公开数量增多,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要求也越来越高。申请的内容也日趋复杂,负责处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够熟练,回应申请时存在查找、收集材料困难的情况。

  改进情况:加大各业务部门协同合作力度,严格把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行、及时性,相关负责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4年信息处理费共计0元。

 

  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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