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8 09: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翔安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翔安区统计局综合组联系。联系电话:0592-7889393,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投资大厦1722室。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公众关注关切,积极回应社会数据需求,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文件数3条,其中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信息1条;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0条;规划计划动态类信息0条;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1条,不予公开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要求,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按时答复,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以及2023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需填写《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属于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都由责任科室进行保密审查,并及时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并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公共服务部门,提供政府信息查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和培训,及时了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三是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翔安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数量偏少,与公众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三是解读质量不高,内容比较简单,形式比较单一。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专人管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审核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力度。加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数据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热点,切实提升数据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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