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2 10:11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局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翔安区统计局综合组联系(地址:翔安区人民政府4号楼106室;邮编:361102 ;电话:0592-7889393 ;传真:0592-7889932;邮件:xatjjbgs@xiangan.gov.cn)。

一、概述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我局紧密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统计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统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国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要求,对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制定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逐条落实,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行政权力公开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并公开了《关于公布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翔安区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

(二)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公开了我局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7年“三公”预算情况,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对行政审批过程信息进行了更新,规范了行政审批目录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五)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集约化,按文件精神关停本局门户网站。我局参与了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和民意调查。访谈内容就翔安区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解读、交流。民意调查内容就关于如何更好优化统计服务,向社会开展意见、建议的征集活动。认真做好政民互动,对部门收到的民众相关诉求信息及时予以反馈。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两馆报送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12条,依申请公开2篇。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翔安区门户网站及翔安区档案馆、翔安区图书馆,以网络电子化及纸质查阅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7在公开的12条政府信息中,其中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信息1条;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1条;规划计划动态类信息0条;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根据《条例》第1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结合我局实际,一是做好网络公开。继续完善本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工作。二是做好纸质公开。严格按照时间和形式要求,定期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以纸质形式送达区图书馆、区档案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至今,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7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些政府信息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需进一步加强。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将着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继续加大统计公开的力度,提高统计数据的信息服务功能。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

6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

6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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