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504-03-08-2020-004
- 备注/文号:厦翔应急〔2020〕2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4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各安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3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视频会议、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精神以及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厦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印发的《翔安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更好落实工矿商贸和危化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翔安区应急管理局迅即行动,专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即日起至9月底前开展相关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组 长:马志坚(局长)
副组长:吴丰收(副局长)
洪 军(三级调研员)
组 员:付伟、钟萍、稂江华、刘勇军、杜少芳、温全胜。
二、任务分工
翔安区应急局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辖四个具体工作组:
第一组:稂江华、罗毅、邹辉、黄清淼、许瑞鑫、黄鸿利、宁建兴。
主要负责粉尘涉爆及有限空间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等工业企业的排查整治。包括涉及金属粉尘、烟尘、面粉和木屑等易引发爆炸问题,排查有限空间、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环节。查处企业安全负责人、关键技术岗位、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的问题。检查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市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对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和标准化企业开展诊查形成的诊查报告,检查企业是否对报告中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第二组:刘勇军、黄辉明、许超、蔡振福。
主要负责危化品贸易、零售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商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等相关企业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危化品贸易、零售企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督促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涉氨制冷企业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查处企业安全负责人、关键技术岗位、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市应急管理局对标准化企业开展的诊查,检查企业是否对报告中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第三组:杜少芳、陈淑缘。
主要负责危化品生产企业、加油站、重大危险源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等相关企业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企业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排查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查处复工复产企业安全负责人、关键技术岗位、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的问题。
第四组:温全胜、庄炳炬、陈珍龙、王锫锟、王晟。
主要负责统计汇总及总结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明确责任,认真落实。督促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开展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到人、排查到边到底,不留空白、死角,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要切实加强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排查重大隐患,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避免检查督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解决专业监管力量能力不足的问题,可适时组织“专家指导小组”或中介机构深入企业,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敢于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动真碰硬。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联动,通过公开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方式,推动问题和隐患的解决,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梳理归档,及时报送。每次执法完毕,形成行政执法文书,并填写《翔安区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每周汇总表》报送至执法大队,9月底前完成梳理归档。联系人:温全胜;电话:18060167751。
附件:1.翔安区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内容
2.翔安区工矿商贸和危化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翔安区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内容
类别 |
序号 |
检查内容和要求 |
备注 |
粉尘涉爆 领域 |
1 |
是否按照《2018年-2019年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手册》形成整改报告并提交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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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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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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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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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负责人、关键技术岗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禁缺岗、无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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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 领域 |
1 |
是否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人有限空间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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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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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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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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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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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严禁盲目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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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氨制冷 领域 |
1 |
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严禁无证操作,或者证件过期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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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严禁报警器损坏、排风扇损坏,不能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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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压力容器、管道、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定期检验。严禁周期内无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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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火栓是否完善,应急通道是否畅通。严禁消防设施缺失损坏、过期,应急通道不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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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喷淋水系统是否有水,能否覆盖整个贮氨器区域。严禁喷淋水系统不出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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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 设施 |
1 |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是否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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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建立突发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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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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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设施是否完备。人员是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
附件2
翔安区工矿商贸和危化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项 目 |
涉及领域 |
检查时间 |
企业名称 |
隐患数量 |
隐患描述 |
限期整改 立即整改 |
整改时限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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