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4 17:11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本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站(www. xiangan.gov.cn)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咨询报告中相关内容的,可与翔安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单位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4号楼;邮编:361101;联系电话:0592-7189966;传真:0592-78899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翔安区应急管理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认真按照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的要求和部署,紧扣应急管理工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要求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应急管理相关许可、财务、人事、建议提案答复等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共制作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件,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三审三校”制度,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属于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都由责任科室进行保密审查,并及时送交翔安区档案馆、翔安区图书馆,并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公共服务部门,提供政府信息查询等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媒体“翔安应急管理”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曝光、紧急预案等内容。本年度主要新增有“备灾管理”公开事项。我局始终坚持安排专人保障网站平台内容更新的频率要求,并将逐步按照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标准目录优化公开事项。在“翔安应急管理”公众号上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曝光、紧急预案等内容,全年共推送367篇,自拟原创78篇,转发289篇。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专人负责,实行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错误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每季度认真组织对所负责的政府网站模块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实时更新,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错误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2024年我局将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不重不漏无差错。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业务水平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3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为0元。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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