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7:05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总结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以省、市、区政府政务公开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提升本区安全监管能力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45条,接到公民当面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条。

  平台建设方面:在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立“安全生产”子栏目,内含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隐患曝光、重点工作、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为、权责清单和联合惩戒“黑名单”7个项目;设立“灾害事故救援”子栏目,内含应急救援预案、自然灾害防范和次生灾害防范3个项目;设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子栏目,设立应急风险项目,栏目全年共发布信息36条,以案释法、以例普法,积极向公众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我局还强化新兴媒体平台建设,开设“翔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平台。2021年,围绕应急系统工作热点、安全生产常识、应急工作动态等内容,共推送资讯100余期。该微信公众平台可直接连接区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查阅安全新闻、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板块,提供企业服务、技术服务等便捷服务。

  监督保障: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办公室、执法大队、防火防汛事业中心和应急中心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运行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归集管理,在做好26个试点领域目录编制完善更新的基础上,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等文件精神,建立《翔安区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局领导终审的 “三审”制度,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与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特别是涉及民众关注的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发布还需进一步加强;

  3.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短信、微视频、直播等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通知向培训、自学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政府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准确、高标准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2.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安全监管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借助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及时通过公众号、图片、视频、直播等方式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应急管理信息,加大安全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1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为0元。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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