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9 1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翔安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行政中心1号楼邮政编码:361102;电话号码:0592-7620123;传真号码:0592-7889617;电子邮箱:xaxf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翔安区信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信访局相关工作制度,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并对拟公开的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审查、监督、检查,确保公开落实到位、内容规范准确。

    (二)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公开审察。我局把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性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来抓实抓细抓好,要求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公开标准化规范程序,做到未经核对不公开、未经审查不公开、未经领导签批不公开,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相关规定要求,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加强信息统计,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及时将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上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做好《2020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及《翔安区信访局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接待处置工作预案》厦翔信〔2020〕3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公开事项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网上信访平台有关规定,打造成网上“群众之家”,全年网上信访共办理1369件信访件,都在第一时间流转到办理。

    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职责,明确对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问题干部职工严肃问责,将落实网上信访平台诉求件办理纳入全绩效考核,并按照上级要求完善科学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排名强化对各级部门的监督激励,督促各职能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及时处置群众关切

    报告统计数据时间2020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翔安区信访局共制作政府信息2条,其中主动公开2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0。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件。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监督管理,推动信息公开常态化。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业务绩效考核,并按照上级要求完善科学考核体系,不断强化监督职责,将12345便民服务平台督查和日常监督纳入政务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全局干部职工重视、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学习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内容不够丰富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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