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日,我局严格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5〕89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下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学的习保网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部门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四)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政务公开栏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五)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结合推进权力清单公开制度,全面梳理规范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所有保留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及填写范例等办事指南信息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公布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事。
(六)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我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
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015年1-11月累计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坚持局政务公开栏、区政府政务网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部门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
(三)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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