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祥福一里7号楼501室;邮编:361102;电话:0592-7099551;传真:0592-7099557;电子邮箱:ibangongshi@126.com)。
一、概述
(一)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民政信息事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民政信息事项,及时公布我局人事变动信息和惠民实事政策执行情况。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文件数33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条,不予公开文件数81条。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搞好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与培训。
1、调整充实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领导小组。
2、办公室指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配合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
1.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1)发文。确立是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
(2)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发文确立为主动公开信息的,经责任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季度报送、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翔政办〔2013〕83号)要求,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并进一步规范了制度细则。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于2012年初组建成立,截止2013年底我局共整理并公开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数量为49条(其中2013年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科教文卫事业、行政审批、人事信息等工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根据《条例》第16条的规定,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在区政府门户网站,2013年度运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涉及的主要内容。2013年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未接到公民当面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现场接受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3年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未接到公民当面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无需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设计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主要内容为向上级请示事项、向平行单位发函等,不予公开的原因为上行文、平行文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区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免收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能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均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及历年均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人员兼职,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争取专职人员做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提升水平。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3 |
4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3 |
4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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