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5-09-00-2009-001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09]40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10-27
关于印发人群密集型场所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0-01-04 11:08

  

  各中队、各科,综合执法队: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群密集型场所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人群密集型场所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对人群密集型场所违法建设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全区范围内人群密集型场所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人群密集型场所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陈闽生局长任组长,洪军副局长、许耀宗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科、各执法中队、综合执法队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科、法规科、督查科各抽调1人兼任,办公室由杨志勇负责。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计划、信息反馈、资料汇总、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091021起至20091220日止,为期两个月。

  三、整治重点

  排查全区范围内人群密集型场所中的违法建设,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一是未经相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将旧厂房、仓库等建筑物改变使用性质作为学校(或培训机构)、商场、娱乐场所或者网吧等人群密集型场所的;二是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物。

  四、工作分工和责任范围

  1、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执法中队负责对本镇(街)范围内人群密集场所违法建设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2、文明施工小组负责全区各建筑施工单位施工场所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

  3、综合执法队负责配合委托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法工作。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全局干部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充分认清人群密集场所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局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重点摸排,切实掌握情况。各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和责任范围,在去年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摸排,做好登记统计,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提出处理意见。

  3、加强协调,形成有效合力。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局性的安全隐患排查纠治,各单位加强横向联系和协作,建立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要加强请示报告,坚持点面结合,服从统一调度,形成排查整治的强大态势。要主动联系工商、公安消防、安监、镇(街)等单位和部门,及时通报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主动配合依法查处,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4、敢于碰硬,加大打击力度。各单位要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人群密集型场所违法建设行为,该责令立即改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该责令限期整改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抓好督促;该处罚的必须依法处罚;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发现问题要一抓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5、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各单位要结合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法规政策宣传,讲清这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现实意义,让违建者认识到违法建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主动配合执法行动。另一方面,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整治的宣传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反馈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执法中队、文明施工小组、综合执法队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20日前报法规科。

  主题词:行政执法 违建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执法局,区委办、区政府办。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9年10月27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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